通知对象

各培养单位、各学员:

经前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现将进入2023年秋季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时间安排

本次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公示结束后,名单内学员将按后续通知要求进入论文送检和盲审阶段。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请名单内学员密切关注研究生部网站通知,及时了解下一步工作安排。
  2. 按程序推进同等学力申硕流程,确保论文送检、盲审等环节顺利完成。
  3. 如有疑问,请以正式通知及研究生部发布的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