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员:

本通知适用于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涉及2023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时间安排

  • 预答辩完成时间:不晚于2023年10月12日
  • 培养单位提交审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10月13日前
  • 培养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2023年10月17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208室
  • 答辩资格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

报名与申请审核

  1. 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答辩申请,并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
  2. 培养单位汇总同等学力人员答辩申请信息,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
  3. 培养单位将审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与全日制申请学位人员数据一同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部208室。
  4. 研究生部对各培养单位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于10月18日公示答辩资格审核结果,逾期不再增补。

所需材料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

  • 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
  • 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硕士课题开题满一年以上
  • 已交纳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
  • 通过预答辩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学员向培养单位提交答辩申请及附件1。
  2. 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并填写附件2,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3. 研究生部复核后公示答辩资格名单,请及时关注公示信息。
  4. 所有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参加预答辩,预答辩完成时间不晚于10月12日。
  5.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加入“2023年秋季申请学位群”,进群时请注明“姓名+专业”。
  6. 请各培养单位和学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