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2023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国家水平考试成绩已下达。凡应考科目均达到国家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学员,现进入第二阶段手续办理阶段。有关安排如下。
通知对象
经初审符合进入第二阶段条件的学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内学员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导师名单,自行联系拟接收导师;未在名单但正在带教的导师也在可选择范围内。
时间安排
| 事项 | 完成时间 |
|---|---|
| 联系导师并完成导师选择志愿表 | 9月10日前 |
| 加入指定学员管理群 | 9月10日前 |
| 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 9月1日至9月10日 |
| 邮寄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部在职办公室 | 9月20日前寄达 |
报名与导师确认
联系导师
- 根据附件1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导师名单中选择拟接收导师。
- 未在名单但正在带教的导师也可作为选择对象。
- 完成导师选择志愿表(附件2)。
加入学员管理群
- 为便于同等学力学员通知传达及管理,需加入“2023年同等学力二阶段学员管理群”。
- 加群时以“专业+姓名”申请。
- 完成时限为9月10日前。
缴纳学费
- 原泰山医学院报名学员第二阶段学费为7000元。
- 学费线上缴纳,支持农业银行或微信支付。
- 缴费流程见附件3。
- 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
所需材料
- 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结果;
- 经接收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的导师选择志愿表;
- 缴纳学费截图。
上述材料请通过顺丰或邮政快递寄送至研究生部在职办公室,并确保于9月20日前寄达。
流程与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 确认本人进入附件1名单;
- 自行联系导师并完成导师选择志愿表;
- 加入指定学员管理群;
- 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 整理并邮寄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 导师选择志愿表须在9月10日前完成。
- 加入学员管理群须以“专业+姓名”申请,并在9月10日前完成。
- 第二阶段学费须在9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完成缴纳。
- 材料寄送须使用顺丰或邮政快递,并在9月20日前寄达。
- 开题满一年以上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原则上要求学员在导师指导下脱产开展论文相关研究工作不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