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开展接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本简章对注册条件、时间安排、报名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作出说明。

通知对象

申请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获得学士学位(2023年8月31日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 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接收同力申硕资格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详见下方专业目录说明)。
  • 各学院(部、中心)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具体申请注册条件。
  • 拟注册人员可事先与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

接收专业与指导教师

2026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及接收注册学院(部、中心)信息如下。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每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同力申硕0-2名(具体以学校及接收单位要求为准)。

学术学位专业目录(非医学部)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院(部、中心) 单位代码
080200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1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3
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3
080800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04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052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053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054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学院 056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57
089901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学院 055
080100 力学 航天航空学院 06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天航空学院 06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08
120200 工商管理 管理学院 08
120201 会计学 管理学院 08
010100 哲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0
030300 社会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0
050300 新闻传播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0
140300 设计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0
020100 理论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12
071000 生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3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3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3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16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16
020200 应用经济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19
081300 建筑学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2
081400 土木工程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2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2
030100 法学 法学院 24
070200 物理学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8
070300 化学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8
071000 生物学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8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8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8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8
050300 新闻传播学 新闻与新媒体学院 32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37
070200 物理学 物理学院 33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学院 33
070300 化学 化学学院 34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学院 34

学术学位专业目录(医学部)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院(部、中心) 单位代码
071000 生物学 医学部 15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医学部 15
100102 免疫学 医学部 15
100103 病原生物学 医学部 15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医学部 15
101200 法医学 医学部 15
100201 内科学 医学部 15
100202 儿科学 医学部 15
100203 老年医学 医学部 15
100204 神经病学 医学部 15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医学部 15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医学部 15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医学部 15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医学部 15
100210 外科学 医学部 15
100211 妇产科学 医学部 15
100212 眼科学 医学部 15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医学部 15
100214 肿瘤学 医学部 15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医学部 15
100217 麻醉学 医学部 15
100218 急诊医学 医学部 15
100300 口腔医学 医学部 15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医学部 15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医学部 15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医学部 15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医学部 15
100701 药物化学 医学部 15
100702 药剂学 医学部 15
100703 生药学 医学部 15
100704 药物分析学 医学部 15
100706 药理学 医学部 15
1007Z1 天然药物化学 医学部 15
1007Z2 药事管理学 医学部 15
101100 护理学 医学部 15

专业学位专业目录(医学部)

医学部专业学位接收同力申硕资格条件限定:1. 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学院(部、中心) 单位代码
105101 内科学 医学部 15
105102 儿科学 医学部 15
105103 老年医学 医学部 15
105104 神经病学 医学部 15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医学部 15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医学部 15
105107 急诊医学 医学部 15
105109 全科医学 医学部 15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医学部 15
105111 外科学 医学部 15
105113 骨科学 医学部 15
105115 妇产科学 医学部 15
105116 眼科学 医学部 15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医学部 15
105118 麻醉学 医学部 15
105119 临床病理 医学部 15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医学部 15
105121 肿瘤学 医学部 15
105122 放射肿瘤学 医学部 15
105123 放射影像学 医学部 15
105124 超声医学 医学部 15
105125 核医学 医学部 15
105200 口腔医学 医学部 15

注:1. 研究方向(及指导教师)等请查阅各招收单位主页导师介绍或咨询接收注册学院(部、中心);如申请医学类专业学位请在“医学部(专业学位)”目录中选定专业,学术型须在“医学部(学术学位)”目录内进行专业选择;2. 关注(课程培养阶段)全国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等,可查阅学信网内同力信息平台等相关通知或咨询学院、部及中心。

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5月27日—6月3日 网上申请注册
6月5日—6月17日 材料审核与综合评价
6月18日前 确定拟注册名单并上报研招办
6月20日—6月21日 研招办复核预注册名单,生成注册学号
6月25日—7月2日 网上缴纳培养费
7月3日—7月4日 学院复核、上报已缴费名单
7月5日 确定正式注册名单
待定(具体见通知) 选课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环节采用网上报名与线上材料审核方式,无需现场确认。

网上注册

  •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bm.xjtu.edu.cn),项目栏须选择“同等学力报名”。
  • 注册后如实填写并提交信息,打印《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
  • 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2026)》。
  • 网报时须上传学士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并留存报名号、查阅注册系统各栏目内容。
  • 本校正式在职教工网报时须备注“本校教工”,并提供学校人力部网下载、审批的攻读学位申请表和相关协议等。

材料审核(线上)

  • 在注册系统“栏目3”内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申请专业所属接收注册学院(部、中心)审核。
  • 审核时间:2026年6月5日起,具体安排以各接收学院(部、中心)网上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通过注册系统提交电子版文件及扫描图片:

  1. 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
  2. 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学历证书原件;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 有效居民身份证;
  4. 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流程与注意事项

注册流程

  1. 网上注册:5月27日—6月3日,登录指定系统完成信息填报。
  2. 材料审核:6月5日起,各接收注册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综合评价:各接收注册学院聘请一般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评价小组,于6月17日前完成书面审核及评价;如有需要,可进一步以网上等形式进行评价。
  4. 确定拟注册名单:6月18日前,接收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申请人须及时在注册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经本人单位签章后按时在注册系统提交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申请。各接收单位于6月18日前将拟注册名单(书面及电子版)报研招办审批备案。
  5. 缴纳培养费: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于6月25日—7月2日登录学校财务处主页一次性完成培养费网上缴纳(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并保留缴费凭证截图以备查。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本次注册。
  6. 正式注册:7月5日,研招办统计并确定正式注册名单。
  7. 选课:按学校要求办理,具体见选课通知。

课程培养与学位申请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接收注册学院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开展相关学习。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相关文件。

重要注意事项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 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的任何注册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力申硕人员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 培养费具体标准见各接收单位通知细则;如需单位抬头票据,须在网报时提前在注册系统对应栏目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名称。
  • 申请人在向西安交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 在申请过程中,如存在申请信息弄虚作假、违反管理规定、品德失范、考试违纪作弊、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经查证属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