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简章适用于拟以同等学力申请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的各类人员,重点面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等专业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时间安排

预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注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具体时间,以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环节,逾期未完成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目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领域 统考科目
中医学(1005)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 英语
中西医结合(1006) 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英语
临床医学(1002)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麻醉学 英语、医学综合
中药学(1008) 英语
药学(1007) 英语

专业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领域 统考科目
中医(1057)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英语、医学综合

申请条件

学术学位申请条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时间以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为准)。
  3. 申请学习的专业应与学士学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4.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中医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 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医临床医师。其规范化培训基地须为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
  4.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5.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报名与现场确认

预报名与资格初审

申请人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列表下“学习平台”进入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并按系统要求如实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为原件的PDF扫描件。材料提交不全、页面内容显示不完整、倒置、模糊不清或信息填写不全者,均不能通过审核。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并发布审核结果,申请人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网上注册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根据通知时间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资料填写及上传。

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资格核查、照片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并签署《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知晓承诺书》。未采集信息不予注册,逾期不再补采。报名信息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须现场查验):

  1. 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学历认证报告打印页2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页2份;
  3. 《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一式3份;
  4. 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携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2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2份(证明材料应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领域及规培起止时间);
  5. 《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知晓承诺书》(现场发放);
  6. 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5张(与上传至“全国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蓝底电子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不再接受其申请。

课程学习与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采用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须在5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与临床能力考核。若5年内未通过上述全国统一考试,则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若超过最长修业年限(6年),不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

学位申请与授予

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 通过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
  3. 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学术学位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者和中医专业学位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 在全部考试合格后一年内,向导师所在学科提交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应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答辩未通过者,若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 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者,须在学位授予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 完成培养方案,须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

  •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200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缴纳;
  •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含答辩):10000元/人,通过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和全国统考后缴纳。

费用如有调整,以学校公示为准。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习平台”进入“缴费中心”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因来校学习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个人安全自行负责;
  2. 申请人在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 申请人入学后,即可按学位申请要求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表明其学术水平达到所获学位水平,不涉及学历,不发研究生毕业证;
  5. 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简章依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