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招生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包括拟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学术学位的人员,以及拟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的人员。申请人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时间安排

  • 报名申请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
  • 网上注册:被录取后10日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及资料填写上传
  • 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注册后,按学校另行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位类型 一级学科(类别) 二级学科(领域) 招生计划(人) 入学考试科目
学术学位 中医学(1005)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100503 中医医史文献
100504 方剂学
100505 中医诊断学
100506 中医内科学
100507 中医外科学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100509 中医妇科学
100510 中医儿科学
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
100512 针灸推拿学
140 英语
中医综合
学术学位 中西医结合(1006)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130 英语
中医综合
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1002) 100201 内科学
100202 儿科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10 外科学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2 眼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7 麻醉学
130 英语
西医综合
专业学位 中医(1057) 105701 中医内科学
105702 中医外科学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105704 中医妇科学
105705 中医儿科学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105707 针灸推拿学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710 全科医学(中医)
200 英语
中医综合

申请条件

学术学位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3. 申请学习专业应与学士学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4.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中医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取得成绩。
  2.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 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医临床医师,其规范化培训基地须为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
  4.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5. 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报名与现场确认

申请方式与资格初审

申请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同等学力+姓名+申请专业”),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学校公布的报名邮箱。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入学考试后,依据考试成绩和综合条件择优录取,录取人员名单可在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网上注册

被录取的申请人须在10日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资料。

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注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照片和指纹,签署《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协议书》,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
  2. 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
  3.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函;
  4. 《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5.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应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领域及规培起止时间;
  6.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7. 以上材料在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

流程与注意事项

课程学习

采用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方式,具体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和教学/临床能力考核。5年内未通过相关统一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学位申请与授予

申请人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且成绩合格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 通过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
  3. 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 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002临床医学、1057中医);
  5.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及预答辩、答辩等环节;
  6. 在全部考试合格后的一年内向导师所在学科提交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由培养单位向学校学位办报备。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论文答辩应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若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7. 申请授予专业学位之前必须在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 完成培养方案,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须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9.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简章依规相应调整。

收费标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共3万元,分两个阶段缴纳。入学注册时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2万元,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论文答辩费1万元。按时完成缴费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申请终止学习、放弃申请硕士学位,其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因来校学习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个人安全须自行负责;
  2. 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 申请人入学后,即可按学位申请要求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不发研究生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