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已完成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拟于2025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按要求参加本次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学位申请与授予的重要依据。

时间安排

材料审核时间为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00。请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时段,并留意相关预约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材料审核采用现场办理方式,原则上须由学员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全部审核材料代为办理。为保障秩序,各专业审核分时段集中进行,其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等专业学员应选择下午时段预约。具体预约方式将通过相关QQ群发布,请密切关注。

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须按序准备,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办理:

  • 同等学力课程进修班培养手册:本人、导师、二级管理部门签字盖章齐全,研究生院签章部分现场办理。
  • 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截图: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截图(含成绩合格编号),打印自学信网。
  • 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试卷:含试卷、答题纸,须有导师批阅痕迹并签字齐全。
  • 科研实验记录本:顺序编号,扉页科研诚信承诺签字齐全,每页日期与实验人员签名完整;如有粘贴覆盖,须在粘贴纸上补写日期和签名。
  •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仅限专业学位(学号以“Z”开头)学员提供。
  • 《昆明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计划审核意见表》:须导师签字,二级管理部门签字签章。
  • 已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按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要求执行。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请严格检查所有材料中的签字、盖章是否完整规范,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
  2. 本人到场的学员须携带身份证件及上述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委托书》。
  3. 材料审核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开展后续学位申请工作,请学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
  4. 相关附件材料:《昆明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培养计划审核意见表》《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委托书》,可在原通知页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