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

报名条件

  • 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 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 已获得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且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可申请专业

本次报名专业为1057中医专博,包括:105701中医内科学、105702中医外科学、105703中医骨伤科学、105704中医妇科学、105705中医儿科学、105706中医五官科学、105707针灸推拿学、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
报名及现场确认 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
课程学习入学 预计2026年9月,须至少脱产半年
医古文考试通过截止 2027年底前(该考试一年一考)
完成学位申请及答辩 提出申请之日起3年内,即2029年6月30日前

所需材料

  1. 贵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2. 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 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注册查询结果各1份(2008年9月之前取得硕士学位者可不用提交);
  5.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 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复印件1份;
  7. 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证明或聘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材料均需签名,并在现场确认时与原件一并提交审核。

报名与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继承人须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到学校指定地点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及原件。

电子版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须扫描为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中医继承人专博+姓名”,并按通知要求完成提交。

审核与后续安排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后续入学安排另行通知。

课程学习、考核与学位申请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参照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继承人须完成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各门课程考核合格并获得规定学分。课程学习时间与2026级全日制博士一致,预计2026年9月入学上课,须至少脱产半年。

医古文考试

申请博士专业学位须通过医古文考试。该考试一年一考,须于2027年底前通过,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学位申请与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医古文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申请后续阶段;从开题到申请学位至少需一年时间。未通过者不进入博士学位申请工作。

申请学位的继承人应从提出申请之日起3年内(2029年6月30日前)达到相关申请条件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轮学位申请终止,学校不再受理相应学位申请。

在第七批继承人申请学位期间,学校按有关程序聘请继承人指导老师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进入博士学位申请阶段后,继承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授予博士学位(具体参考附件3)。

学费标准

每学年学费为16000元/人,按3年缴纳,于每学年开学前(9月)支付。初审名单公布后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名流程

  1. 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自我审查;
  2. 按所需材料清单准备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3. 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完成现场确认,提交纸质材料及原件;
  4. 按要求提交电子版PDF材料;
  5. 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初审合格名单;
  6. 初审通过后按通知缴费,等待后续入学安排。

注意事项

  • 医古文考试一年一次,须在2027年底前通过;
  • 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医古文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申请后续阶段;
  • 开题到申请学位至少一年时间;
  • 学位申请须在2029年6月30日前完成,否则本轮申请终止;
  • 申请人因故中止学习,可办理中止手续,但已缴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 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相关附件

  1. 贵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 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医古文水平考试要求
  3.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