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通知印发至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请遵照执行。
时间安排
- 2026年4月29日,经贵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2026年5月8日,贵州中医药大学正式印发本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有关报名与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以《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详见上述实施细则。
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 关于印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