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保障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通知面向所有江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相关培养单位,重点针对已通过或拟申请通过全国统考、准备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人员。

时间安排

  •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8日:提交开题备案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导师安排)。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由导师安排)。
  • 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
  • 论文开题到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报名与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备案表》。

所需材料

  • 《江西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备案表》(一式三份,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审核)
  • 本人身份证
  •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相关内容须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

流程与注意事项

全国统考成绩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条件

通过外国语水平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可进入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及学位授予申请阶段。同时需确认本人课程(含学科综合水平)成绩是否全部通过。

论文要求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选题、开题、撰写、答辩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执行。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答辩前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要求以江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培养环节与盲审

文献、开题、中期、教学实践等所有培养环节需在提交盲审学位论文前完成,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盲审。逾期未提交完成,后果自行负责。

学费清缴

在提交学位论文盲审前,需将剩余学费全部交清,否则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附件清单

  • 附件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 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 附件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 附件4:江西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备案表

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上述安排和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手续,确保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