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提醒适用于报名参加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重点面向辽宁省内沈阳、大连两个考区的考生。参加其他地域考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时间安排
- 考试日期:2025年5月18日(星期日)
- 外国语水平考试:9:00—11:30
-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4:30—17:3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与考试确认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确保图文清晰,涂改无效,背面必须保持空白。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所需材料与考试用品
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
- 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 部分科目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
严禁携带的物品包括:
- 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
- 无线电作弊器材;
- 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
- 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
考生因拒不配合安检或拒不存放禁止携带物品而影响考试时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流程与注意事项
- 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依次接受智能安检和人工安检,考场入口处须再次接受人工安检。
- 每科目考试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 考生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信息,并按要求粘贴条形码。未按规定填写或粘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 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或填涂相应内容外,不得在试卷及答题卡其他位置做任何标记。
- 所有答案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 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考生方可按指令有序离场。签字后的准考证作为交卷凭据,请妥善保存。
-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或“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5年9月发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或全国同等学力报考管理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