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各相关单位及2026年秋季学期需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申请人。为确保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严把学位授予关,现将本次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 预答辩完成时间:本次预答辩工作须于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
- 材料报送时间:各相关单位及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程序,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1)、《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记录及意见书》(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科。
预答辩委员会构成
组成要求
- 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 成员中须包含至少2名研究生导师,以及不少于1名校外专家。
组长与秘书
- 预答辩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负责主持预答辩会议。
- 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会议记录及会务组织工作,确保预答辩过程有完整记录。
所需材料
- 学位论文:申请人须在预答辩举行前3至5个工作日,将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确保专家有充分时间提出审阅意见。
- 《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1)。
- 《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记录及意见书》(附件2)。
流程与注意事项
论文审阅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提前送交学位论文,供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专家应结合论文内容形成审阅意见,为预答辩会议评议提供依据。
会议程序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严格参照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议由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申请人就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创新点、研究方法及结论等进行陈述,并回答专家提问。
记录与意见
秘书应详细、准确、完整地记录预答辩过程及专家意见,并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记录及意见书》(附件2)。
评议与表决
答辩小组成员应对学位论文进行深入评议,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评议结束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经专家组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含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预答辩。
结果运用
- 通过预答辩: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后续的论文盲审阶段。
- 不通过预答辩: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修改完成后,由导师再次审阅并同意后,方可在至少6个月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附件
- 培养单位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xls)
- 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记录及意见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