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2〕22号)等相关要求,现就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2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时间安排
- 10月12日9点前:提交开题报告电子扫描件(须经导师签字),按规定完成电子材料报送。
- 10月14日:进行线下公开开题答辩。
- 10月21日前:学院汇总所有开题学员的评定结果。
- 结果公示: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 重新开题:开题结果为“不通过”的学员可在2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
- 延迟开题: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学员,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开题申请。
开题答辩安排
- 答辩形式:线下公开答辩。
- 答辩环节:每位学员的开题答辩包括个人陈述(约15分钟PPT汇报)、专家提问和结果评定三个部分。
- 答辩组织:开题答辩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聘请,开题答辩会由专家组长主持。
- 评审依据:专家组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中的评审指标要求,对学员提交的开题材料进行评价。
- 成绩确定:最终成绩由各答辩专家组综合确定,由答辩秘书在学员提交的开题报告上记录、签字,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存档。
- 开题地点:具体地点见分组名单。
所需材料
- 开题报告电子扫描件(须经导师签字):10月12日9点前按规定提交。
- 开题报告原件:答辩现场递交至答辩秘书。
- 学员承诺书:答辩现场递交至答辩秘书。
- 2份专家推荐书:答辩现场递交至答辩秘书。
流程与注意事项
- 学员须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电子扫描件,并在答辩现场递交开题报告原件、学员承诺书及2份专家推荐书。
- 开题答辩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聘请,答辩会由专家组长主持,专家组参照评审指标要求评价开题材料。
- 开题结果为“通过”的学员原则上不得更改论题。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须由学员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要求重新开题。
- 开题结果为“不通过”的学员可在2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
- 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学员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开题申请,获得导师、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学员,当次开题结果按“不通过”评定。
- 10月21日前,学院汇总所有开题学员的评定结果,并通知到每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药大研函〔2022〕22号)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药大研函〔2023〕40号)
-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 中国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承诺书
- 专家推荐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