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通知面向有意向申请桂林医科大学202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招生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和专业型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普通体检标准,在临床、教学或科研等方面做出成绩,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招生专业与学位类型

学术型硕士学位招生专业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具体专业填报以学校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专业型硕士学位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申请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申请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即2023年7月31日前获学士学位)。
  2.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申请人本科专业要求见学校专业目录,其他专业报考无本科专业要求。
  3. 申请人须经工作所在单位同意。

专业型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 申请人正在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 申请的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4. 申请人须经工作(规培)所在单位同意。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10月31日。
  • 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时间:2026年10月1日—10月31日。
  • 材料审核及反馈时间:2026年10月1日—12月1日。
  • 符合条件学员名单公示时间:拟定于12月前,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报名方式与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仅网上报名但未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无效。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信网”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考生入口)”,进行信息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完成网上报名后,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申请材料发送至学校指定招生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申请材料与网络提交要求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清晰有效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同力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姓名”(如“同力临床医学+内科学+学术学位+张三”)。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 学士学位证书。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印)。
  6. 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7. 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仅限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人员)。
  8. 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学员,须提交该证书;正在进行规培的申请学员,须征得所在培训基地批准并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仅限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人员)。

此外,还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人像清晰,不得美图修图或修饰。照片命名方式与PDF文档一致。以上PDF文件和照片打包压缩后,以相同命名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学校招生专用邮箱。

审核、录取与现场确认流程

材料审核与名单公示

学校将结合申请学员网上报名信息,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系统进行反馈。符合报名资格的学员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录取与现场确认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向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场照片采集、系统注册及缴纳学费时间另行通知。

学制、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制与最长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9年。申请人须在5年内完成学校全部硕士学位课程考核,7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英语及相应学科综合水平统考,9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任意环节逾期未完成,本次学位申请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收费标准

分年度缴费,超出3年不再额外收费。教材、交通、食宿、统考报考等个人费用自理。

  • 学术型硕士学位:12000元/学年,三年合计36000元。
  • 专业型硕士学位:15000元/学年,三年合计45000元。

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申请人完成学校课程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桂林医科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采取网络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授予相应硕士学位(仅颁发学位证书):

  1. 完成学校学位课程学习及考核,修满相应学分。
  2. 专业型硕士学位申请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成绩要求。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者中,临床专业须通过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他学术型专业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3. 达到同专业同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中的创新性成果要求。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申请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4. 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按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2. 若提交材料有误或缺失,学校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将联系申请人补充完善。请确保联系电话准确且通讯畅通。若在指定时间内未能补充完整,视为放弃报名。
  3. 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4. 因申请人提供虚假或无效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等情形,后果由本人承担。
  5. 学校原则上不向申请人提供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