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高临床医疗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6〕33号)和我校同等学力博士招生要求,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同步开展普通在职同等学力人员与第七批师承继承人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报名、考核、培养及学位申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通知对象

2026年可申请我校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分为以下两类。

普通在职同等学力申请人

  1. 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的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及以上(至少于2023年7月前获硕士学位)。
  2. 持有效医师资格证书。
  3. 应为我校本部及河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在职优秀临床医师骨干,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4.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或2024年至今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划定合格线,其中2024年合格线为49分,2025年、2026年均为50分。
  5. 科研成果须满足: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非第一位不予认可。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专项申请人

  1. 为《豫中医科教〔2022〕76号》文件附件载明的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并已取得该批次结业证书。
  2. 已取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 持有效医师资格证书。
  4. 主治医师聘任年限满5年,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时间安排

  • 简章发布时间:2026年7月23日。
  •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9日。
  •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须于2027年底前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开题环节。
  • 申请人入学后须在3至6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全国统一考试、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及答辩,开题与答辩时间间隔须满1年。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年度同等学力博士报名及材料接收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yzbm.hactcm.edu.cn:8443),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本人身份选择“同等学力博士”或“师承博士”类型,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流程要点如下:

  1.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账号注册。
  2. 选择对应的申请类型。
  3. 填写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4. 按类型上传对应材料的扫描件PDF版本。
  5. 后续审核结果、成绩公布及录取结果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PDF版本,并按本人所属申请类型上传。

普通在职同等学力申请人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2. 硕士学位证。
  3. 医师资格证。
  4. 英语合格证明。
  5. 工作证明,须包含工作科室、工作专业及工作内容。
  6. 近3年科研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含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文)、课题(立项证明和任务书)、论著/教材(含封面、编委会人员页、版权页)、科研获奖、专利/软著、指南/标准等。
  7. 由导师亲笔签名、所属院部盖章的导师双选志愿表。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人数不超过2人。
  8. 思想政治考察表。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专项申请人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2. 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 2008年9月之后取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供学位电子注册查询结果;2008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者可不提交。
  4. 医师资格证。
  5. 第七批继承工作结业证书。
  6. 单位出具的主治医师聘书,须注明聘任满5年;或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聘书、任职文件。
  7. 由导师亲笔签名、所属院部盖章的导师双选志愿表。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人数不超过2人。

流程与注意事项

考核与录取

普通在职同等学力人员采用“申请-考核”制。考核以考生的科研业绩,包括论文、课题、专利、专著、获奖等积分,及专家组面试成绩为依据进行综合积分,按得分排名择优录取。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免入学考核,经审核确认符合相关报考条件者予以录取。成绩与录取结果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课程学习与全国统一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参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采用线上课程与线下集中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须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校内结课考试,修满规定学分。

  • 普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国家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后,方可进入下一轮开题环节。
  •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须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并于2027年底前通过,方可进入下一轮开题环节。

学位申请与授予

学校原则上不统一安排导师,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申请人须在报名前确定导师,填写导师双选志愿表,经导师亲笔签名、所属院部盖章后提交系统。所选导师须具有我校中医专业学位类别(1057)博士生导师资格。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人数不超过2人,不占用当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申请人须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同时通过国家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或医古文水平考试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阶段。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内容必须与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

申请答辩时,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内容须符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要求并通过答辩,同时满足我校申请博士专业学位的必备条件。申请人可向培养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后,由学校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收费标准与费用说明

费用分三个阶段分段缴纳,每个阶段费用均为10000元。

  1. 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录取完成后缴纳。
  2. 第二阶段为论文开题阶段,开题前缴纳。
  3. 第三阶段为论文答辩阶段,答辩前缴纳。

未完成前一阶段考核目标的申请人,不可进入下一阶段,下一阶段费用可暂不缴纳。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直接作废,已缴全部费用及所交全部材料均不予退还:

  • 伪造博士学位申报相关材料。
  • 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 各类统一招生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已开展培养流程的,学费不予退还的具体规则如下:

  • 课程开课起,第一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 开题工作启动后,第一、二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 答辩工作启动后,全部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其他注意事项与特别说明

  • 开学、集中授课、学费缴纳等具体时间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 学校不负责安排学员住宿。
  • 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产生的人事、岗位、休假等各类责任纠纷,由考生本人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 如被录取,申请人不得再申请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如在读期间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课程成绩不予认定,并须办理退学手续。
  • 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不属于学历教育,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