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招生面向两类人员:
- 普通同等学力人员,包括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学学术学位、中药学学术学位者;
- 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
报考条件
普通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 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申报学位对应的二级学科须与规培学科保持一致。
申请中医学、中药学学术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 取得学士学位满3年,且申报专业与学士学位专业一致;
- 无学士学位者仅可修读课程、领取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 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员
- 属于豫中医科教〔2022〕76号文件公示的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并获得第七批师承工作结业证书;
- 持有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学士学位;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报考专业
- 中医类专业(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
- 中药学(学术学位)
各专业详细信息见《2026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特别说明:中医学术学位、中医专业学位、中药学各专业分别统计报考人数;若某一专业年度报考总人数低于50人,撤销该专业本年度全部招生名额。
时间安排
- 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注册报名:2026年7月24日至26日
- 同等学力入学考试时间:2026年8月1日
-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员免入学考核
报名与现场确认
全国平台注册
登录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报名;注册后登录填报个人信息,专业选定后不得更换;上传蓝底高清免冠证件照,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
校内系统材料上传
登录河南中医药大学校内报名系统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点选“同等学力硕士”或“师承硕士”,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个人信息。
考试与录取
- 普通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入学考试。
- 中医类专业考试科目:《中医基础理论》
- 中药学专业考试科目:《中药学》
- 考试方式:线上考试
- 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直接录取。
录取结果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需材料
报名及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通知要求为准。申请人应提前准备: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证明(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视情况提供在培证明或合格证书);
- 医师资格证书(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
-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结业证书(师承继承人员);
- 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培养要求
课程学习
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采用线上课程与线下集中讲座相结合的模式。学员须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校内结课考试,修满规定学分。
全国统一考试要求
普通同等学力人员:
-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须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和中医综合水平全国统考;
- 申请中医学、中药学学术学位者,须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
第七批师承继承人员:
- 须参加医古文水平全国统考和中医综合水平全国统考;
- 医古文水平考试须在2027年底前通过。
临床能力考核
普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须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或卫健部门认定的规培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视为临床能力考核合格。
学位申请与授予
导师安排
学校不统一分配导师,由学员自行联系双向选择。选定导师后填报导师双选志愿表,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所选导师须具有我校相应的招生资格;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硕士人数不超过2人,不占当年全日制硕士招生名额。
开题条件
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对应类别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阶段。
答辩与授予学位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通过答辩,并满足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必备条件后,学员向培养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后,授予中医或中药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时限要求
申请人入学后,须在3至6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对应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及学位论文答辩;开题与答辩时间须间隔一年。任意一项未达标,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收费标准
费用分三个阶段缴纳,每个阶段费用均为8000元:
-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录取完成后缴纳;
- 第二阶段(论文开题阶段):开题前缴纳;
-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阶段):答辩前缴纳。
未完成前一阶段考核目标者,不可进入下一阶段,下一阶段费用可暂不缴纳。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
注意事项
- 开学、集中授课、学费缴纳的具体时间,以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通知为准;
- 学校不负责安排学员住宿;
- 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因人事、岗位、休假等产生的责任纠纷,由考生本人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特别说明
- 如被录取,申请人不得再申请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在读期间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课程成绩不予认定,须办理退学手续。
-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属于学历教育,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费用不退情形
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本次学位申请直接作废,已缴全部费用及所交材料均不予退还:
- 伪造硕士学位申报相关材料;
- 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存在抄袭等重大学术不端行为;
- 各类统一招生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已开展培养流程的,学费不予退还的具体情形如下:
- 课程开课起,第一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 开题工作启动后,第一、二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 答辩工作启动后,全部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