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当前学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资格审查面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 2020年9月后参加同等学力课程学习班,通过课程考试获得结业证书;
- 已通过同等学力全国外语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刊物上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2篇;
- 课题已开展,并能在2026年2月底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无法提供结业证书者,请勿提交资格审查。
时间安排
- 申请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 材料寄送:仅支持顺丰快递标快。纸质材料最晚请于9月29日寄出,次日送达即可;请勿使用顺丰同城急送、闪送或其他快递。逾期不再受理。
- 合格名单公布:10月中下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邮寄方式受理,无需到校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寄至指定地点,快递签收情况以顺丰快递端签收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并按顺序摆放:
- 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左侧钉2个订书钉),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提交。
- 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中文期刊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合法期刊证明、封面、目录、正文;SCI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英文正文。合法期刊证明、检索证明及论文封面均需手写申请人专业+姓名。
- 承诺书1份。
- 按通知要求完成课后习题(务必填写真实专业及姓名)并打印成绩单1份。
特别说明:不接收录用证明等未见刊材料;杂志增刊、副刊、会议论文集、样刊及录用证明均无效。
流程与注意事项
- 导师要求: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带教专业须与结业证书专业一致;博士生导师只需带教专业一致,硕士生导师除带教专业一致外,带教类型必须一致。导师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导师查询功能查看。
- 论文要求:发表学术论文须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 材料顺序:按“资格审查表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承诺书1份、课后习题成绩单1份”排列。
- 后续安排:10月中下旬审查合格名单公布后,须按通知交纳学位申请费,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以上通知请相互告知。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