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收取和分配使用方案(试行)》及《河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4〕25号)有关规定,现就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缴费面向已通过全部校内课程考试及全国统一考试,且在申请有效期内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具体名单以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公布河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入第二阶段学员名单的通知(2026年4月)》为准。

时间安排

  • 缴费截止时间: 2026年5月8日前。
  • 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学习资格。

缴费金额

河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为 36000元/人,分两阶段收取。本次收取的是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学费,金额为 20000元/人

缴费方式与流程

登录“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缴费。

平台入口

  1. 进入河北大学主页,点击右上角“校园服务—缴费平台”;
  2. 点击“校外人员报名登录”;
  3. 点击右上方“登录”。

登录与缴费

  • 用户名:学生学号(详见名单附件);
  • 初始密码:hbu@+身份证号后6位,末位字母需大写;
  • 登录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

具体操作可参考缴费平台“系统公告”或滚动信息中的《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注意事项

  1. 第二阶段因故中途退学者,可按月核算退费;自进入第二阶段满18个月后不再办理退费,起始时间自进入第二阶段学员名单公示期满起算。
  2. 进入第二阶段后,须在三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第二阶段学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