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各相关学院。

转发通知事项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转发教育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下发二〇一六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结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88号)。

请各相关学院配合通知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且研究生课程学分全部修完合格的学员,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 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缴纳“学位论文工作费”;
  • 进行师生互选;
  • 师生互选结果经学院审核后报学位办备案。

时间安排

  • 通知落款时间:二〇一六年九月一十九日(2016年9月19日)。
  •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年。
  • 学位论文提交与答辩时限: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 相关学员应及时办理,确保按期完成学业。

流程与注意事项

学员办理流程

  1. 确认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均通过,且研究生课程学分全部修完合格。
  2. 及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缴纳“学位论文工作费”。
  3. 及时进行师生互选。
  4. 师生互选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必须报学位办备案。

学位论文与答辩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年,且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学院工作要求

务请各学院及时将此通知内容告知相关学员,确保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均通过的学员按期完成学业。

落款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