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2〕22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学院现就202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开题工作面向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时间安排
- 开题材料电子扫描件提交截止:2026年6月10日前
- 开题现场答辩:2026年6月17日
- 开题结果汇总:2026年6月23日前
- 开题结果公示: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材料提交与现场确认
电子材料提交
学员须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开题报告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材料递交与答辩地点
开题答辩采取线下公开答辩形式,地点为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具体答辩地点见现场分组名单。答辩当日,学员须将开题报告原件、学员承诺书及2份专家推荐书现场递交至答辩秘书。
所需材料
- 开题报告电子扫描件(须经导师签字)
- 开题报告原件
- 学员承诺书
- 专家推荐书(2份)
流程与注意事项
开题答辩流程
开题答辩由专家组长主持,每位学员的答辩包括个人陈述(约15分钟PPT汇报)、专家提问与结果评定三个部分。专家组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中的评审指标对开题材料进行评价,最终成绩由各答辩专家组综合确定。答辩秘书在开题报告上记录、签字,经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存档。
开题结果处理
- 开题结果为“通过”的学员,原则上不得更改论题;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者,须由学员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要求重新开题。
- 开题结果为“不通过”的学员,可在2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
延期开题
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学员,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开题申请,获得导师、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未经批准且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学员,当次开题结果按“不通过”评定。
结果公示与报送
学院于2026年6月23日前汇总所有开题学员的评定结果,将结果通知到每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并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附件清单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药大研函〔2022〕22号)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药大研函〔2023〕40号)
-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 中国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承诺书
- 专家推荐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