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7月15日

通知对象

本通知面向拟于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涵盖学术学位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申请人须为已获学士学位、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并获得工作单位与推荐导师支持的人员。

报名条件

学术学位申请条件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 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与所获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不受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制,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单位同意要求

申请人报名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工作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做出书面鉴定,并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单位同意书》(附件1)中填写推荐意见。

招生专业目录

202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信息,详见《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导师推荐

申请人须获得1名具有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推荐。原则上,该导师为申请人进入研究工作阶段后的学业导师。推荐导师须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推荐意见。每位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每年度推荐不超过3人,且推荐申请人的学位类型须与推荐导师本年度所指导学位类型一致。

时间安排

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各环节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事项 时间
报名系统填报 2026年7月15日至8月20日
学科、学院审核 2026年8月24日前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026年8月27日
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2026年8月27日前
全国同力平台注册 2026年8月28日前
现场确认(信息采集) 2026年8月29日 8:00—17:00
电子缴费发票下载 缴费成功后于2026年9月30日后

报名与现场确认

第一步:报名系统填报信息

所有获得导师推荐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7月15日至8月20日期间,通过“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相关材料。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jsjyglxt.sdsmu.edu.cn/TdxlStudentLogin.aspx。

因网上申请步骤较多,请提前办理,以申请提交成功为准。逾期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见《同等学力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4)。

第二步:学科、学院及学校审核

学科、学院须于2026年8月24日前登录“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审核,网址为:http://yjsjyglxt.sdsmu.edu.cn/userLogin.aspx。

学校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第三步: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审批备案标准,我校同等学力申硕学费为30000元,分两个阶段缴纳,每阶段15000元。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须于2026年8月27日前缴纳第一阶段学费15000元。缴费成功后,于2026年9月30日后下载电子版缴费发票,并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缴费发票。缴费方式及流程见《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附件5)。

第四步:全国同力平台注册

已缴纳学费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8月28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同力平台”),网址为: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个人账号并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网上报名信息须与所报专业和学位类型一致。

注意事项:

  • 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者,提交申请学位学科名称时选“临床医学”;
  •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提交申请学位学科名称时选“专业学位”;
  • “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方为报名成功;
  • 全国同力平台申请学位学科及专业注册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修改。

第五步:现场确认

已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8月29日8:00—17:00到校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采集,地点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浮烟山校区教学楼A102。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全部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同意书》原件;
  2.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原件;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学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6.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7. 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
    • 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及《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承诺书》(附件6)。

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将在现场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请按顺序装订,现场提交后不予退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流程与注意事项

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 上课方式:线下与线上相结合。
  • 教学管理:研究生处、开课学院、学员所在学院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学位课程的管理和督查,确保学位课程教学质量。
  • 学位课程成绩≥70分为及格。

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还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通知执行。

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学校组织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资格审核。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 通过学校全部学位课程考核,每门课程成绩≥70分;
  •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 学习年限合格。

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导师分配确认工作由学院和学科组织,导师原则上为申请人报名时的推荐人,学院将导师分配结果报学校备案。

进入论文工作阶段的人员,须缴纳第二阶段学费15000元。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缴费发票,并登录“管理系统”上传缴费发票。

学位论文开题

进入论文工作阶段的申请人,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开题工作由学员所在学院或学科组织,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自开题起至获得硕士学位时间止。

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条件:

  1. 修完规定的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70分;
  2. 通过教育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3. 在学期间须获得代表性科研成果,具体规定见附件7;
  4. 在6年有效学年内;
  5. 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6.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并同意。

(二)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者方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学位论文撰写、学术不端检测、校外专家盲审、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位授予: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其他重要事项

  • 本次同等学力申硕培养有效学年最长为6年,培养时间不少于3年,自全国同力平台注册时间起算至学位授予之日止。
  • 6年内未完成学位申请任务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学校将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清退报名信息。

附件下载:附件.zip(含单位同意书、招生专业目录、报名表、报名系统操作手册、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专业学位承诺书、代表性科研成果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