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26年拟接收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以多渠道培养中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授权,该校面向在职临床医师招收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中医专门人才。
通知对象与报名条件
通知对象
本次招生面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临床医师,要求申请人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
报名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 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硕士学位;
- 自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
- 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
- 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 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之后)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2篇(文献类型为论著,不含各类期刊的清样稿、只有用稿通知的论文、增刊、会议论文、译文、综述、简报、评论、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等);或发表JCR二区及以上期刊、E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报论文1篇;
- 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不少于1项;
- 正式出版教材的编委;
- 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
- 省级或全国老中医经验学术继承人或名中医访问学者;
- 校级优秀教学案例库成员(前3名),或个人主诊的中医案例入选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1篇;
- 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专利)1项(排名第1)。
时间安排
| 事项 | 时间 |
|---|---|
| 报名 | 2026年4月13日—4月23日 |
| 材料提交截止 | 2026年4月24日 |
|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公布 | 2026年5月上旬 |
| 复试 | 2026年5月中旬(暂定) |
| 课程学习报到 | 2026年9月左右 |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材料审核方式,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材料准备,并在截止日期前将全部材料寄达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23日
- 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4月24日
- 提交方式:邮寄至研究生院研招办,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可送达办公室,不易漏丢件。
- 报名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录取。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专业及导师详见专业目录);
- 身份证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9月之前取得学位者可不用提交)各一份;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
- 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流程与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及相关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于2026年5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入围复试阶段。
复试与录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参加由各招生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暂定5月中旬。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公布。综合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医疗、科研等情况择优录取。
学习年限与安排
- 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从修读课程之日起到取得相应学位总时长不得超过6年),其中开题完成至答辩不少于1年。
- 学习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临床轮转和临床科研训练等。申请人须修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相关课程,参照全日制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采取单独开班集中授课或与统招生一起修读方式。
- 申请人在学期间须在所学专业(国家中医规培基地)进行不少于30个月的临床能力训练,包括专科训练和跟师学习等。
- 申请人须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 2026级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将于2026年9月左右到校进行课程学习,请合理安排时间。
学费标准
学费:60000元/生·全程。分两阶段收取:
- 录取后报到时一次性交清理论学习阶段学费:33000元/生;
- 理论学习考试和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均合格后,进入申请学位阶段时一次性交清申请博士学位阶段学费:27000元/生。
其他注意事项
- 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学历教育,只招收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临床医师考生。完成学习任务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博士专业学位,但不能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 在学期间不予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 具体培养过程要求、授予学位要求,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 如后期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此类研究生教育政策,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学位等相关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为准。
- 未尽事宜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附件
- 2026年博士专业目录(同力专博).xls
- 2026年同力专博报名材料清单及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