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文件及《福建中医药大学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培养方案》(闽中医研〔2022〕39号),现将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招生面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 已获得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且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3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4日前
- 资格审查结果公布时间: 2026年5月中旬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用材料邮寄提交方式,不设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报名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招办。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快递封套上注明“师承同力”,以免漏丢件。报名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 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 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 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注册查询结果各1份(2008年9月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可不用提交电子注册查询结果);
-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复印件1份;
- 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证明或聘书。
申请人须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录取。发现伪造材料并核实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流程与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与录取
研究生院及相关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26年5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学习年限
学习分为理论学习和学位申请两个阶段。入学后,继承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医古文水平考试,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未通过者不进入学位申请工作。两个阶段总时长不得超过6年。
课程学习与考试
继承人修读课程参照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采取单独开班集中授课方式,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继承人须于2027年底前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该考试原则上一年一考,命题参考《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医古文水平考试要求》。2026年医古文水平考试定于2026年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导师选报
继承人完成全部课程且课程考试及国家水平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选报导师。所选导师须具有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导师选报安排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工作
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后,继承人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
学术创新成果
继承人在学期间的学术创新成果须符合《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学习费用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学费为60000元/生(全程),分两阶段收取:
- 理论学习阶段:33000元/生,入学前交清;
- 学位申请阶段:27000元/生,进入学位申请阶段时交清。
其他说明
附件《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需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