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工作,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及《蚌埠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25〕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第二阶段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通知面向2025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拟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人员。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通过全国“学科综合”和“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 完成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

时间安排

  • 通知发布日期:2025年9月22日
  • 现场资格审查日期:2025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 导师确定后一周内:提交《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

报名与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须于2025年9月28日携带全部资格审查材料,至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学费缴纳、导师确定等后续环节。逾期未办理者,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两门全国统考合格成绩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须含本人照片);
  4. 《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拟联系导师申请表》(附件1);
  5. 第一阶段学费(10000元)缴纳的银行流水证明(系统缴费后打印)。

流程与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1. 资格审查:按上述时间与要求,携带全部材料至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资格审查。
  2. 缴纳第二阶段学费:资格审查合格者须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论文及临床指导费用共计10000元。学费须一次性缴清,且不予退还。
  3. 申请并确定导师: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填写《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拟联系导师申请表》,所选导师须为我校在岗导师,导师专业须与本人报考专业一致,报考专业须与规培专业一致。研究生院审查后,将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指定指导教师。
  4. 提交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导师名单确定后一周内,申请人填写《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2),按表中要求依次签字盖章后,将扫描PDF版(以“姓名+号”命名)报送至研究生院。

注意事项

  • 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请务必按时前往办理;
  • 导师专业、报考专业与规培专业三者须保持一致;
  • 第二阶段学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 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学习安排。

第二阶段学习要求

第二阶段学习以临床轮转和导师指导为主,申请人须完成临床技能、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的训练与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详见《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附件3)。

附件清单

  • 附件1: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拟联系导师申请表
  • 附件2: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
  • 附件3:蚌埠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