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蚌埠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学位〔20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通知面向已报考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 已通过全国“学科综合”和“英语”两门统考,成绩合格;
- 已完成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
时间安排
- 资格审查:9月20日当天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 缴纳学费: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具体缴费流程将通过群内通知。
- 确定导师:导师名单确定后一周内,提交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第二阶段学习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办理。申请人须于9月20日携带指定材料至研究生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缴费与导师确定环节。
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两门全国统考合格成绩单(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登录后打印含照片的成绩单);
- 《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拟联系导师申请表》(附件1);
- 第一阶段学费(10000元)上缴银行流水证明(系统缴费后打印)。
流程与注意事项
第一步:资格审查
申请人于9月20日携带上述材料至研究生院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未到者,不予受理。
第二步:缴纳学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需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论文及临床指导费用共计10000元,学费缴清后不予退还。具体缴费方式将在群内另行通知。
第三步:申请并确定导师
申请人根据本人专业填写《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拟联系导师申请表》。所选导师应为我校在岗导师,导师专业应与本人报考专业一致,报考专业必须与规培专业一致。研究生院审查后将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指定指导教师。
导师名单确定后一周内,申请人填写《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按表中要求依次签字盖章后,通过EMS寄送至研究生院。
第四步:第二阶段学习
第二阶段学习以临床轮转和导师指导为主,申请人需完成临床技能、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的训练与考核。各阶段工作安排及要求详见《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附件3)。
附件:
- 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拟联系导师申请表
- 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
- 蚌埠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