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2026年下半年拟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含同等学力申硕与同等学力申博)须参加本次学位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材料审核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送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参加本次材料审核的申请人,须已通过研究生院中期考核,并已通过培养单位创新性成果认定。

时间安排

  • 材料准备:即日起开始。
  • 现场材料审核时间:2026年9月15日(周二)、2026年9月17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
  • 逾期不再受理,请务必提前完成相关表格填写、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等工作。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材料审核不设单独报名环节。申请人按要求备齐全部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交材料,但受托人须确保材料齐全、信息准确。

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按申请学位层次及学位类型分别准备,所有表格请使用通知附件提供的格式。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术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修满课程学分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现场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并审核盖章。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博士学位送审前创新性成果预审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提交创新性成果原文纸质版及题目和摘要的中文翻译纸质版。若创新性成果为SCI论文,需附查证证明,并标注期刊名称、作者姓名、署名单位、导师姓名、分区、影响因子等信息。
  • 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中期考核表(研究生院盖章纸质版)。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业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 修满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现场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并审核盖章。
  • 入学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出基地的申请人,另需提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经审核后盖章。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博士学位送审前创新性成果预审表”及创新性成果相关材料(要求同学术型)。
  • 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A.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 高级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C. 主治医师资格认定书原件或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中期考核表(研究生院盖章纸质版)。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术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行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应获得30学分及以上),经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盖章。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硕士学位送审前创新性成果预审表”及创新性成果相关材料(要求同博士)。
  • 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中期考核表(研究生院盖章纸质版)。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行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应获得16学分及以上)。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盖章。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硕士学位送审前创新性成果预审表”及创新性成果相关材料(要求同博士)。
  • 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中期考核表(研究生院盖章纸质版)。

流程与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流程

  1. 即日起自行打印“送审前创新性成果预审表”,填写完整后交导师审核签字、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连同创新性成果原文提交至研究生院。
  2. 完成导师和培养单位组织的预答辩,填写“预答辩意见书”。学位论文评价结论须为“合格”,且学位论文与创新性成果相关性评价须为“完全相关”或“部分相关”(附详细说明),方可进入材料审核。
  3. 自行打印“学位论文抽检预审表”,由导师和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4. 在材料审核前,将正确填写好的“申请学位信息表”发送至同等学力公共邮箱。
  5. 自行打印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并连同学位论文原文提交至研究生院。

学位要求与成绩确认

  •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须修满课程计划内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含后期培养单位考评成绩)。可登录交大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成绩,登录方式见通知附件。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学术型应获得30学分及以上,专业型应获得16学分及以上,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学分。
  • 后期成绩(文献导读、医学专业理论、医学专业外语、医疗实践等)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单位科教处核实;前期成绩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相关负责部门。

常见问题

  • 文章尚未见刊怎么办? 需提供“录用证明”和编辑部排版完成的论文原文,并在材料中标注录用期刊名称、论文标题、作者、署名单位、导师姓名等基本信息。
  • 学位论文原文需要封面吗? 建议尽量按最终归档格式提交,包含封面、已有研究成果、致谢等信息。本次提交为明审版,需包含本人姓名、专业、导师、培养单位等信息。
  • 不确定缺少哪些成绩怎么办? 可对照通知附件中的各年级课表,并结合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信息进行确认。
  • 材料不齐全能否申请? 不能。必须材料齐全并达到相应学位申请要求,方可进行材料审核和论文送审。
  • 能否逾期补交? 不能。通知已提前发出,请尽快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恕不受理。
  • 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可以,但须确保材料齐全、信息准确。
  • 何时可以填报预答辩信息? 预答辩信息填报权限将在研究生院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结束后与论文抽检权限同时开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在系统中填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无需填报。
  • 材料审核结果何时公布? 后续学位申请流程将在材料审核时现场告知,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