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报名面向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医务工作者报名。

申请专业

学术型博士学位(学科代码)

  • 基础医学(1001)
  • 临床医学(1002)
  • 口腔医学(1003)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 药学(1007)
  • 护理学(1011)

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 临床医学(1051)
  • 口腔医学(1052)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已获得硕士学位。

学术型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科领域从事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并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博士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我院附属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或已完成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所申请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 未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高年资主治医师(获聘5年及以上);
  • 已取得临床或口腔高级技术职称。

科研能力条件(所有申请人需满足其一)

  1. 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 JCR分区Q2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 参加本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并取得复试资格。

时间安排

事项 时间
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
查看材料审核结果 2026年6月17日(暂定)
培养单位复试 2026年6月(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查看拟录取结果 2026年7月中旬
上传协议书 2026年7月至8月
下载报到通知并报到 2026年9月

报名与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者于2026年6月14日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s://ga.shsm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网上报名前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上传。

选择导师

申请人需下载《拟选导师意向表》,自行联系导师库中与本人申请专业一致的导师,经导师签字同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后,方视为选定导师。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资格或名额,请联系导师所在培养单位。

材料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需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结果可于2026年6月17日(暂定)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材料不通过者,系统会退回,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培养单位复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由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复试,复试重点考察英文水平和科研能力,具体安排请联系培养单位。

合格名单公示

培养单位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本网站同等学力专栏公示,申请人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入学报到与培养经费缴纳

确认拟录取的申请人需在报名系统下载协议书,上传并通过审核后,方可下载报到通知。按报到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入学报到,并在报到当天一次性缴纳培养经费。收费标准可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终止学业或未达到学位申请资格者,培养经费不予退还。

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科研部门公章,否则审核不通过: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4. 相关英文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四六级英语证书、雅思或托福成绩单等);
  5. 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含查证证明,查证证明须包含样张所有字段)、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 拟选导师意向表(需有导师签字、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7. 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信;
  8. 申请博士专业学位者还需提供: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 技术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如有);
    •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相关附件:

  •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操作手册.pdf
  • 附件2:查证证明样张.jpg
  • 附件3:拟选导师意向表.doc
  • 附件4:推荐信模板.docx
  • 附件5:各培养单位同等学力招生.xlsx

流程与注意事项

总体流程

网上报名 → 材料审核 → 培养单位复试 → 合格名单公示 → 下载协议书并上传 → 研究生院审核 → 下载报到通知 → 入学报到。

常见问题与重要提示

  1. 非交医系统人员可报名,上海市以外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经审查合格也可招录。
  2. 同等学力不占用导师全日制招生名额,但培养单位可能对导师有招生数量限制,需咨询培养单位。
  3. 确认导师资格:进入导师库查看“学科名称”或“专业领域名称”是否对应;或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可选导师;最终以《拟选导师意向表》为准。
  4. 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对排名无要求;如不确定是否符合,可先上传证书,审核不通过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5. 申请护理学专业的培养单位为护理学院。
  6. 仅有研究生毕业证无学位证者不能报名,学位证为必传项。
  7. 硕士学位取得时间以报到时工作满5年计算,例如2021年6月获硕士学位者可报考2026年学术型博士。
  8. 《拟选导师意向表》为必传项,需先确定导师。
  9. 附属医院职工如本单位无对应学科导师,在取得所在单位和报考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其他医院。
  10. 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且排名第一;若查证证明出现不同分区认定,按Q2认定。仅有一篇符合排名要求的Case Report/Review时,可上传其他已发表文章供综合评估。
  11. 查证证明不要求由交大医学院开具,但须包含样张中的相关字段。
  12. 推荐信可由导师作为推荐人之一。
  13. 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不能报考博士专业学位。
  14. 临床医学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下设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临床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肿瘤学、影像医学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15. 材料审核阶段对英文水平无硬性要求,但申请人应具备一定英文水平。
  16. 报名信息如有重要错误,材料审核时会被退回修改;不影响报名的错误可暂不修改。
  17. 材料审核通过后仍需参加培养单位复试,复试不通过将被淘汰。
  18. 各培养单位复试内容略有不同,建议根据申请学科专业特点准备笔试和面试。
  19. 《拟选导师意向表》中的课题研究方向无需与入学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
  20. 同等学力课程基本为线上课程,极少部分为线下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通常一个学期完成。
  21. 学位申请要求遵循“宽进严出”原则,与全日制一致,包括: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创新性成果达到相关学位授予标准;学位论文评审合格;申请专业学位博士者须已获得全国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正在专培基地培训者还须提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