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中期考核工作已启动,适用于拟以同等学力申硕或申请博士学位的学员。

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沪交医研[2023]2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管理规定》(沪交医研[2023]3号),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须在学位申请前完成中期考核。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为课程学分修满,且已通过开题考核半年及以上的同等学力学员。拟于202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本次考核;其他学员可根据个人申请学位计划决定参加时间。原则上,中期考核应在申请学位前1年完成。

时间安排

  • 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或6月4日(星期四)。
  • 同等学力人员中期考核每年安排两次,预计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 考核结果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材料提交)

  • 符合条件学员按要求完成电子申请表发送和纸质材料提交,即视为完成本次中期考核申请。
  • 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先将填写正确的中期考核申请表(区分博士、硕士)发送至指定邮箱。
  • 请务必在受理日期前完成电子申请表发送,并在对应受理日期提交纸质材料。

所需材料

  1. 开题报告书和开题评审表复印件(需有专家签字、培养单位盖章)。
  2. 科研记录簿,以及填好学号、姓名、导师、专业、培养单位的《科研记录簿考核评分细则》。
  3.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或硕士学位人员中期考核表(按身份选择),所有内容需填写完整。
  4.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或硕士学位人员中期考核申请表(按身份选择),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确认学分和开题情况:课程学分须修满,开题考核须通过半年及以上。
  2. 准备材料:按要求填写中期考核表、申请表及评分细则,确保信息完整。
  3. 提交申请:先发送中期考核申请表至指定邮箱,再于受理日期提交纸质材料。
  4. 等待结果:考核结果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的学员按通知领回材料,未通过的学员需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

注意事项:

  • 学分要求:同等学力博士需修满16学分;同等学力硕士中学硕需修满30学分,专硕需修满16学分。
  • 学分未修满的处理:前期课程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负责老师;后期课程问题请联系培养单位,并请培养单位及时报送成绩。
  • 已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仍需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中期考核;该考核是学位申请的必要步骤。
  • 研究生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只需参加一次,且考核结果须为通过;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申请学位材料审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