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拟于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研究生院中期考核和培养单位创新性成果认定的学员方可参加本次学位申请材料审核。中期考核结果于领取科研记录簿时告知,请及时取回科研记录簿。
时间安排
- 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9月16日(周二)、2025年9月1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 论文送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材料审核即现场确认环节,所有拟申请学位人员须在审核前完成以下事项:
- 自查是否已通过研究生院中期考核及培养单位创新性成果认定。
- 完成培养单位组织的预答辩,且预答辩结论为合格。
-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各类审查表、评阅表及论文原文。
- 在材料审核前通过邮件发送正确填写的“申请学位信息表”至同等学力公共邮箱。
只有通过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的学员,方能进行后续论文送审。
所需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术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修满课程学分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现场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并审核盖章。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审查表”,需由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并附创新性成果原文纸质版(如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标记期刊名称、作者姓名、署名单位、通讯作者等信息)。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需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确保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业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修满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现场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并审核盖章。
- 入学时专培未出基地的申请人另需提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审查表”及创新性成果原文纸质版。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需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以下三个证明材料之一:
-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高级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主治医师资格认定书原件或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 确保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备注: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应将课程计划中所有课程修满(所有课程都应有成绩),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成绩;如有后期成绩问题需与培养单位科教处核实。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术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行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应获得30学分或以上),经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盖章。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审查表”及创新性成果原文纸质版。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需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确保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型)
- 学位论文原文(纸质版,自行装订,可无需塑封)及填写好表头的“学位论文抽检前专家评阅意见表”。
- 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行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应获得16学分或以上)。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 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审查表”及创新性成果原文纸质版。
-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预审意见表”,需经导师评阅及培养单位盖章审核。
- 确保已通过邮件发送“申请学位信息表”。
备注: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术型)应修课程学分30分以上,专业型应修课程学分16分以上。学员可登录全国同力信息平台查询学分获得情况。
流程与注意事项
- 材料准备:即日起自行打印相关表格,填写完整后交导师审核签字、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 预答辩:完成培养单位组织的预答辩,预答辩结论为合格方可进行材料审核。
- 信息表提交:所有拟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在材料审核之前发送正确填写的“申请学位信息表”至同等学力公共邮箱,否则无法参加审核。
- 现场审核:按学位类型携带全部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逾期未参加者无法进入后续论文送审环节。
- 后续安排:论文送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