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工作。本次报名面向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涵盖学术型与专业型两类硕士学位,申请专业、条件、时间安排及流程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报名面向符合以下方向之一的在职人员:

  • 拟以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者;
  • 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型)者。

申请专业

  • 学术型硕士学位:基础医学(学科代码1001)、临床医学(1002)、口腔医学(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药学(1007)、护理学(1011)。
  • 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口腔医学(1052)。

申请条件

学术型学位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较好成绩;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具有拟申请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
  5.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及以上;
  6. 具备一定外国语水平和专业水平。

专业型学位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较好成绩;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具有拟申请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
  5. 在我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 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及常见问题说明,预计时间节点如下:

  • 网上报名: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
  • 材料审核结果查看:2025年5月30日(暂定),后续常见问题答复中明确为6月6日,请以报名系统最新通知为准;
  • 培养单位复试:2025年6月,具体时间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 拟录取结果查看:2025年6月底至7月初;
  • 协议书上传:2025年7月至8月;
  • 下载报到通知并报到:2025年9月。

报名与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yjs.shs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前,需自行联系导师库(http://daoshi.shsmu.edu.cn/Pages/IntroductionHome.aspx)中与本人申请专业一致的导师,下载并填写《拟选导师意向表》,经导师本人签字、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后,方可视为选定导师。

材料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培养单位复试环节。材料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培养单位复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须由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复试。复试着重考察英文水平和科研能力,具体复试方案和时间请等待培养单位通知。

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科研部门公章(未盖章者审核不通过):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必传项);
  3. 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4. 相关英文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四六级英语证书、雅思或托福成绩单等;
  5. 相关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6. 拟选导师意向表(需有导师签字、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7. 已完成规培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 正在规培人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证明》。

如无相关学术水平证明和外语水平证明,可不上传。

流程与注意事项

完整流程

网上报名 → 材料审核 → 培养单位复试 → 合格名单公示 → 下载协议书并上传 → 审核通过后下载报到通知 → 报到并缴纳培养经费。

录取与复试

材料审核通过不等于最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拟录取名单将在本网站同等学力专栏公示,申请人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拟录取结果。

培养经费

确认拟录取的申请人需在报名系统下载协议书,上传并通过审核后方可下载报到通知。报到当天须一次性缴纳培养经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https://www.shsmu.edu.cn/xxgk/info/1077/8125.htm,序号3.10)。申请人终止学业或按规定未达到学位申请资格者,培养经费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

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的书面材料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常见问题说明

  • 如何确认导师是否有带教资格? 进入导师库后,若“学科名称”列有文字,表示具有学术学位招生资格;若“专业领域名称”列有文字,表示具有专业学位招生资格;两列均有文字则可兼招。最终以《拟选导师意向表》为准。
  • 护理学专业培养单位是哪里? 申请护理学专业者,培养单位为护理学院,由护理学院盖章。
  • 没有发表过论文或没有外语证书能否报名? 可以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可不上传。
  • 只有本科毕业证没有学位证能否报名? 不可以,学士学位证为必传项。
  • 是否必须先找好导师? 是的,《拟选导师意向表》为必传项。
  • 复试具体流程和内容是什么? 各培养单位可能略有不同,着重考察英文水平和科研能力,建议根据申请学科专业特点准备笔试和面试。

本通知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本网站同等学力专栏及报名系统通知,按时完成各环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