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办法,为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专业课课程考试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考试面向202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拟申请学位但尚未通过专业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限2020级(含)之前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不清楚成绩者可向导师所在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参谋查询。

考试范围与方式

  • 硕士专业课: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命题,包括专业理论知识60%、专业英语40%。
  • 博士专业课:在三级学科范围内命题(不设三级学科的专业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命题),包括专业知识60%、专业英语40%。
  • 专业基础课:按照各学科不同的研究方向命题,仅学术学位博士参加此项考试。
  • 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均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

时间安排

  • 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博士研究生、非临床(口腔、中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专业课考试。
  • 2023年3月25日下午14:00-17:00:临床(口腔、中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专业课考试;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专业基础课考试。
  • 考试地点:学校第三教学馆(政通路41号继续教育学院)。考场具体安排将于考前通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发。

报名与现场确认

同等学力人员须于2023年3月19日前至各院系研究生教学培养参谋处完成报名。报名形式和时间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学号、姓名、层次、导师、专业名称、学位类型等,具体材料要求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流程与注意事项

  • 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是研究生学位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未通过考试者不能毕业、申请学位及参加本年度的硕博连读考核。
  • 参考人员应积极备考、诚信参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并严肃处理。
  • 请考生密切关注各院系通知,及时获取考场安排及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