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适用学员

本次公告面向牡丹江医科大学2021级同等学力学员,因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校将按程序予以清退处理。

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

申诉期限

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学员,可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清退依据

政策规定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四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 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并在系统内清退。

流程与注意事项

异议申诉

如对本次清退决定有异议,相关学员应在申诉期限内向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清退学员名单

涉及名单

王鹤、刘继佳、杨荟群、杨海波、肖赫南、秦越。

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