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于2025年9月7日发布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面向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同等学力申硕学员,部署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通知对象

本次通知对象为沈阳药科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学员。

时间安排

2025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各环节时间节点如下:

环节 时间
申请成绩认定 9月7日 — 9月21日17:00
申请答辩资格审核 9月11日 — 9月23日17:00
缴纳学费 9月27日 — 9月29日
论文重复率检测与盲审申请 10月1日 — 10月14日17:00(论文上传截止)
论文送审 10月15日
盲审周期 约50天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批次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申请全程通过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办理,无需现场确认。

系统登录:

  • 网址:https://yjs.syphu.edu.cn/login/enterLogin
  • 账号:学号
  • 初始密码:Syyk+身份证后六位+!
  • 如忘记密码或显示密码错误,可自行重置密码

登录后进入"学位管理"模块,在左侧菜单点击"同等学力成绩认定管理"—"申请学业成绩认定",提交申请信息。成绩认定一般3—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员可登录系统查询认定结果,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资格申请。

所需材料

答辩资格审核阶段需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 基本信息:学费收据名头、编号(须与缴费绑定账号一致);
  2. 《所在单位论文审核意见书》:经学员人事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单位审核意见";
  3. 发表学术论文证明:上传杂志封面和文章首页电子版,须体现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如论文已接收未发表,需提供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录用通知及投稿文章首页,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发表学术论文"。

论文查重与盲审阶段需上传学位论文PDF版,并注意:

  • 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部分须隐去作者、指导教师姓名及学术成果标题(仅可保留期刊名称);
  • 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号-同等学力"。

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申请成绩认定

9月7日至9月21日17:00,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同等学力成绩认定管理"—"申请学业成绩认定",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认定结果一般于3—5个工作日内可查询。

二、申请答辩资格审核

9月11日至9月23日17:00期间,进入"学位管理"—"同等学力答辩资格审核"—"维护申请信息",完成以下操作:

  1. 填写学费收据名头、编号等基本信息并提交;
  2. 上传所在单位盖章的论文审核意见书PDF;
  3. 上传发表学术论文证明或导师签字的接收函及投稿首页。

在"查询申请进度"中可查看审核结果,一般3—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缴费;未通过者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缴纳学费

缴费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29日。同等学力学员学费分两部分缴纳:入学时缴纳一部分,申请答辩前缴纳15000元。缴费成功后约15个工作日,可依据《学费收据电子票据查询流程》自行下载电子收据。开票信息须认真填写,电子收据一经开具不予更改。

四、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与盲审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员,须在10月1日至10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及时提醒导师审核。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查重申请。

查重要求:

  • 检测结果低于20%方可进入盲审;
  • 检测值大于或等于20%的论文,修改后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低于20%方可进入盲审;
  • 通过检测的论文直接作为送审论文,不再接受修改。

盲审安排:

  • 本批次论文送审时间为10月15日,评审周期约50天;
  • 盲审评阅结果处理办法见【附件5】;
  • 首次盲审费用由研究生院专项经费支付;二次盲审费用由导师承担,从同等学力酬金中扣除。

五、组织论文答辩

盲审通过的学员,由所在学院各分科确定答辩时间并统一组织论文答辩。

六、通过答辩后的学位授予

答辩通过后,学员需完成以下事宜:

  1. 网上信息上报:登录网上信息平台完成学位信息上报;
  2. 学位材料存档:按学院要求将归档材料上交至学院工作人员处,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办理离校申请流程;
  3. 学位证书领取:硕士学位讨论通过后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公示期,公示期满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