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也是较早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现发布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已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博士学位,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报名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 具有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生专业与费用
招生专业(学术型)
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覆盖药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所有专业均为学术型: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专业) |
|---|---|---|---|
| 10医学 | 1007药学 | 100701 | 药物化学 |
| 100702 | 药剂学 | ||
| 100703 | 生药学 | ||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
| 100706 | 药理学 | ||
| 1007Z1 | 制药工程 | ||
| 1007Z2 | 天然药物化学 | ||
| 1007Z4 | 临床药学 | ||
| 1007Z5 | 药学信息学 | ||
| 1008中药学 | 100800 | 中药学 |
药学学科包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制药工程、天然药物化学、临床药学、药学信息学10个二级学科;中药学以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费用
首次缴纳学费3万元;申请论文答辩前需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具体标准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
- 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20日,每天8:00—20:00。
- 缴费时间: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预计于2025年8月下旬发布缴费通知。
- 录取及报到:学费到账后发布录取和报到通知,报到时间及要求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目通知为准。
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方式
- 登录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https://yjs.syphu.edu.cn/login/enterXybmPage),填写个人信息。班级选择“2025级同等学力班”;临床药学专业选择“2025级同等学力(临床药学)班”。
- 上传报名材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单位审核意见(模板见附件,需打印盖章扫描上传)。
- 填写并上传完整材料后提交申请,校方在系统中审核,学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临床药学专业需经所属二级学科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可更换其他专业重新提交。
- 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后再次访问,点击报名页面右下角“登录系统”,用户名为证件号,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现场确认
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的学员,需按学校通知完成现场确认及审核,方可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具体现场确认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报名阶段需上传: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单位审核意见表(盖章扫描件)。录取后需下载《沈阳药科大学2025级同等学力学员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并贴近期一寸蓝底照片,于开学报到时统一上交。
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
- 按上述要求在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
- 等待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按通知缴纳首次学费;
- 学校确认学费到账后发布录取通知,学员按要求报到;
- 课程学习采用周末集中授课方式,具体课程按《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执行,在校内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经导师同意后申请答辩;
- 通过答辩者,授予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学位授予工作依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修订稿)》(沈药大校字〔2020〕61号)执行。
注意事项
-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注册成功并经学校现场确认和审核后,可报名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若学员日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被录取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其学籍与录取当年的统招研究生同时注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习时间为学籍注册之日至毕业之日。
- 请密切关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目发布的最新通知,并按要求完成各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