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自1986年起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在同等学力人员培养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现将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本次报名面向符合条件、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 具有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 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时间安排
| 事项 | 时间 |
|---|---|
| 报名时间段一 | 2025年6月3日—6月9日,每日8:00—20:00 |
| 报名时间段二 | 2025年6月27日—7月3日,每日8:00—20:00 |
| 缴费通知 | 预计2025年8月下旬发布 |
| 录取及报到通知 | 学费确认到账后另行发布 |
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syphu.edu.cn/login/enterXybmPage
三、申请专业与费用
(一)申请专业(均为学术型)
- 药学: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制药工程、天然药物化学、临床药学、药学信息学10个二级学科;
- 中药学:以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专业) |
|---|---|---|---|
| 10医学 | 1007药学 | 100701 | 药物化学 |
| 100702 | 药剂学 | ||
| 100703 | 生药学 | ||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
| 100706 | 药理学 | ||
| 1007Z1 | 制药工程 | ||
| 1007Z2 | 天然药物化学 | ||
| 1007Z4 | 临床药学 | ||
| 1007Z5 | 药学信息学 | ||
| 1008中药学 | 100800 | 中药学 |
(二)费用标准
首次缴纳3万元;申请论文答辩前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具体标准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四、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流程
- 登录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提交个人相关信息;
- 班级选择“2025级同等学力班”,临床药学专业选择“2025级同等学力(临床药学)班”;
- 上传报名材料,提交申请后等待校方审核,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 临床药学专业须经所属二级学科审核,学科审核不通过者可更换其他专业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系统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提交后,再次访问报名页面时点击右下角“登录系统”按钮,用户名为证件号,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三)缴费与录取
学员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预计于8月下旬统一发布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通知。学校确认学费到账后发布录取及学员报到通知,学员报到时间及要求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目通知为准。
五、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 最后学历证书;
- 最后学位证书;
- 单位审核意见(需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
录取学员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沈阳药科大学2025级同等学力学员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并粘贴近期一寸蓝底照片,于开学报到时统一上交。
六、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形式主要为周末集中授课,具体课程以《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规定为准。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上课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校内。
(二)学位申请
学员课程学习符合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完成论文撰写等工作,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通过答辩者授予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参照《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修订稿)》(沈药大校字〔2020〕61号)执行。
(三)特别提醒
-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方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经学校现场确认及审核后可申请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若学员日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被录取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其学籍与录取当年的统招研究生同时注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上学习时间为学籍注册之日至毕业之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目相关通知,按要求及时完成报名及后续各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