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工作已启动。本次报名面向计划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涵盖药学、中药学等学术型专业。以下为报名条件、时间安排、所需材料及流程说明。

通知对象与报名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 已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 已获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者,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申请专业与费用

申请专业

本次同等学力申硕专业均为学术型。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专业代码 二级学科(专业)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01 药物化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02 药剂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03 生药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04 药物分析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06 药理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Z1 制药工程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Z2 天然药物化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Z4 临床药学
10医学 1007药学 1007Z5 药学信息学
10医学 1008中药学 100800 中药学

说明:药学按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制药工程、天然药物化学、临床药学、药学信息学10个二级学科(专业)招生;中药学以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费用

首次缴纳3万元;申请论文答辩前须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具体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

  •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 时间段一: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每天8:00-20:00;
    • 时间段二:待定,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栏后续通知为准。
  • 缴费通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预计于2025年8月下旬统一发布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 录取及报到:学费确认到账后发布录取与报到通知,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为准。
  • 全国统考注册: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后,方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并经学校现场确认及审核后可申请参加国家统考。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1. 在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2. 班级选择:非临床药学专业选择“2025级同等学力班”;临床药学专业选择“2025级同等学力(临床药学)班”。
  3. 上传报名材料后提交申请;校方在系统中审核,学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 临床药学专业需经所属二级学科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可更换其他专业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5. 再次访问报名系统时,点击报名页面右下角“登录系统”,用户名为证件号,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现场确认

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员,须在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后,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需经学校现场确认及审核。

所需材料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 最后学历证书;
  • 最后学位证书;
  • 单位审核意见(使用学校通知附件模板,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
  • 国(境)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 录取后需下载《沈阳药科大学2025级同等学力学员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并贴好近期一寸蓝底照片,于开学报到时上交。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选择班级、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
  2. 审核:在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临床药学专业需学科审核,不通过者可改报其他专业。
  3. 缴费:审核通过后,按研究生院通知完成缴费。
  4. 录取报到:确认学费到账后,按通知下载并填写学员登记表,办理报到。
  5. 课程学习:课程形式以周末集中授课为主,按《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修满学分;上课地点在校内,具体安排关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6. 学位申请:通过全部课程、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完成论文撰写并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通过答辩者授予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按《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修订稿)》(沈药大校字〔2020〕61号)执行。
  7. 统考要求:申请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须先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经学校现场确认及审核。
  8. 学籍衔接:若日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被录取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学籍与录取当年统招研究生同时注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习时间为学籍注册之日至毕业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