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通知面向已完成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并通过国家组织水平考试、拟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资格要求
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 学术学位: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生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申请人须通过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申请人须通过外语全国统考。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1。
- 专业学位:须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2。
全国统考成绩可通过“学信网”同等学力统考平台查询。
第一阶段课程考试
申请人须确认第一阶段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课程成绩,并参照相关课程管理规定。
时间安排
- 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9日前
- 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2023年9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 师生双向选择确认后邮寄报到单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
- 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发布时间:9月上旬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报名与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
申请人须在9月9日前通过指定问卷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申请信息填报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缴费
学术学位第二阶段学费为21,000元,专业学位第二阶段学费为15,000元。审查通过后现场扫码支付。
领取报到单
缴费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报到单”。
所需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 已填写的申请信息填报表(通过问卷完成)
- 经导师签字确认的第二阶段报到单(用于师生双选环节)
第二阶段学习安排
专业课程学习
进入第二阶段后,需跟从导师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学习,并于次年参加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原则上自进入第二阶段起1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学术学位科研学习
科研学习阶段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提交答辩申请前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临床能力考核及科研学习
专业学位申请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科研学习阶段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所选导师专业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及答辩流程。
学习年限
第二阶段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流程与注意事项
- 信息填报:务必于9月9日前完成问卷填报,逾期不再受理。
- 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和统考成绩结果入校,车辆不准入校内。
- 师生双选:通过导师简介汇总链接查询导师信息,联系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双方确认后将导师签字的报到单按要求寄送。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每年限招3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人员,具体名单将在网站公示。
- 开题报告:进入二阶段的申请人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办发布的开题报告工作通知。
- 其他:关于课程学习、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事项,按研究生院各相关部门当年发布的要求执行;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密码重置等问题按相关通知办理。
附件
-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
-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接收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