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已完成。经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接收名单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涵盖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与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请相关申请人及时核对。

通知对象

本次公示面向申报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以下人员:

  •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
  •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时间安排

  • 通知落款日期:2023年7月21日;
  • 名单公示发布:2023年7月22日;
  •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核环节已经结束。申请人此前按要求完成本人申请及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已对报名材料完成审核。如有后续现场确认或报到安排,请以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学校将在后续环节持续审查申报材料,若发现材料作假或不符合接收资格,将随时取消学习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在公示期内,相关人员请核对附件中的接收名单。
  2. 附件包括:
    •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名单.pdf
    •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名单.pdf
  3. 如对名单有疑问,请通过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公开渠道反馈。
  4. 请持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获取后续同等学力申硕入学报到与培养安排。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