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将于2026年3月2日至3月7日集中办理202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面向以下同等学力人员:

  • 2026年3月进入学位选修课程学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 往年已进入课程学习但尚未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的同等学力人员。

时间安排

  • 集中办理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7日。
  • 学术指导费用缴费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 学院统一上交材料时间:2026年3月30日前。

申请人需按附件1中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具体安排见附件1。

报名与现场确认

办理地点与方式

申请人应携带完整材料,按各学院规定时间,到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现场办理。导师所在单位为右安门校区的,建议提前联系导师或研究生管理部门,以便顺利入校。

系统操作与缴费

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VPN登录该系统学生端,完成学术指导费用缴纳。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简称“登记表”),需导师签字。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单(仅报考专业学位并已完成规培的人员提供;正在规培人员无需提供)。
  5. 单位介绍信原件(模板见附件2;2020年12月以后通过学院推荐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无需提供)。

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先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园地”栏目下载《登记表》,填写后联系导师签字,再按学院规定时间到教育处办理现场确认。
  2. 学院审核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申请人即可通过VPN登录系统完成缴费。
  3. 校学位办集中审核导师关系建立情况,审核完成后将《登记表》原件返回学院教育处。申请人需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登记表》,以备后续申请学位时使用,同时将《登记表》复印件交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4. 请有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开题、中期考核、结题和答辩等学位培养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