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对象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开展2024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符合以下范围的人员需按要求办理:

  1. 2024年9月进入学位选修课程学习的同等学力博士;
  2. 往年已经进入课程学习但尚未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 通知发布时间:2024年8月29日。
  • 集中办理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申请人须按照附件1中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
  • 学术指导费用缴费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 学院材料上交时间:导师关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在2024年10月15日前统一上交至校学位办。

三、报名与现场办理

申请人应下载并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先联系导师签字,再按学院规定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

学院审核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在“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内录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直接通过系统完成缴费。

四、所需材料

办理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并由导师签字;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单(仅限专业学位);
  5. 单位介绍信原件。2020年12月以后通过学院推荐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需要提供;
  6. 2024级同等学力博士需提供在首都医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内缴纳完成课程学习费用的截图。缴纳方式见《关于2024年秋季同等学力博士报到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

  1. 下载并填写《登记表》,联系导师签字。
  2. 按附件1中各学院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
  3. 学院审核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在“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内录入。
  4. 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通过系统完成学术指导费用缴费。
  5. 导师关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在10月15日前统一上交至校学位办。
  6. 校学位办集中审核导师关系建立情况,审核完成后将《登记表》原件返回学院教育处。
  7. 申请人届时到学院教育处领取《登记表》原件,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申请学位时使用;同时将《登记表》复印件交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二)学术指导费用缴费

  •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 缴费平台: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
  • 研究生院已将基本信息导入。请使用报名时预留信息找回密码后登录,查看缴费情况;提交发票抬头等信息后可进入缴费流程。

(三)特别说明

  1. 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后,应先联系导师签字,再按学院规定时间前往教育处办理。
  2. 建议提前联系导师或研究生管理部门,以便顺利入校。
  3. 为规范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学校集中办理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关系指导手续。请有关人员及时联系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教育处,避免延误开题、中期、结题和答辩等学位培养过程。

(四)相关附件

  • 附件1:2024下半年各学院集中建立导师关系工作安排.pdf
  • 附件2:单位介绍信模板.docx
  • 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