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时间:2024年2月27日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研究生院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安排在3月1日至3月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通知对象
- 2024年3月进入硕士学位选修课程学习的同等学力硕士;
- 往年已经进入课程学习尚未建立导师关系人员。
时间安排
- 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办理: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
-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9日;
- 学院统一上交材料至校学位办:2024年3月底前;
- 通知发布时间:2024年2月27日。
报名与现场确认
办理地点
请按照附件1中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
学院审核与系统录入
学院审核上述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在“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内录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直接通过系统完成缴费。
导师关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在3月底前统一上交至校学位办。
缴费安排
- 缴费时间:3月12日至3月19日;
- 缴费平台: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
所需材料
-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简称“登记表”),需由导师签字。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相关下载栏目获取;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单(仅限专业学位);
- 单位介绍信原件(附件2);2020年12月以后通过学院推荐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无需提供。
流程与注意事项
- 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后,先联系导师签字,按学院规定时间前往教育处办理。
- 如导师所在单位需入校办理,建议提前联系导师或研究生管理部门,以便顺利入校。
- 校学位办后续集中审核导师关系建立情况,审核完成后将《登记表》原件返回学院教育处。请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届时到学院教育处领取,个人务必妥善保管《登记表》,以备后续申请学位时使用,同时将《登记表》复印件交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 为规范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学校集中办理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关系指导手续,请有关人员及时联系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教育处,避免延误开题、中期、结题和答辩等学位培养过程。
相关附件
-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学院集中办理建立导师关系安排
- 附件2:单位介绍信模板
- 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