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院校,前身新疆医学院始建于1954年,1956年建成招生,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门类。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2026年,学校面向在职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拟招生计划

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具体招生专业目录以学校官网发布的附件为准。

学位类型 申请专业 拟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 报名批次
学术学位 基础医学 6 2026年7月21日10:00-7月31日23:59 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普通计划
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 100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 口腔医学 5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 中医学 8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 中西医结合 4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30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 药学 27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 护理学 45 同上 同上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 300 同上 同上
专业学位 中医 30 同上 同上
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 20 同上 同上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相关专业 29 另行通知 2026年伊犁州卫健委专项计划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相关专业 40 另行通知 2026年哈密市中心医院专项计划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相关专业 10 另行通知 2026年和田地区维吾尔医院专项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积极进取,为在职医药卫生专业人员。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 已获得国(境)外学士(同第1条)或硕士或博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申请学术学位的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 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已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培学员(简称“在培学员”)。在培学员报名前须先向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提出申请,由基地初审后开具《在培学员证明》;
  3.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学制与学费

(一)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自网上报名当年起计算)。

(二)学费标准

学费共计45000元/人,分三个阶段收取:

  • 课程学习阶段:15000元/人
  • 科研实训阶段:15000元/人
  • 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阶段:15000元/人

申请人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扫码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未在入学后6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学费不予退还。

四、上课方式与学习安排

(一)课程学习

参照我校相应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采取线上教学模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学习年限内,学员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每年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我校仅接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三)科研实训

学员通过全国统考后进入科研实训阶段,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四)学位答辩

学员完成学位课程学习、通过全国统考、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答辩后,可参照《新疆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学位。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与资料提交

所有申请人须在2026年7月21日10:00至7月31日23:59期间,使用电脑端浏览器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点击“招生管理”栏目,进入“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项目,按操作流程完成免费注册、选择报名批次、网上报名及资料提交。

报名实行限额限时,超过报名人数或时限,系统将关闭报名功能。

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 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2. 本科毕业证书,PDF格式;
  3. 学士学位证书,PDF格式;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国(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5. 《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6.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6)成绩单(仅提供最高成绩,若无可不提供),PDF格式;
  7.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仅限已完成住培的临床医师提供)或《在培学员证明》(仅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培学员提供),jpg或jpeg格式;
  8. 新疆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PDF格式。

申请人在报名期间可多次修改报名信息,但修改后须重新点击提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资格审核

2026年8月1日至8月10日,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组织审核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2026年8月下旬,申请人可登录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及后续安排。

(三)同力平台注册、现场资格审核与信息采集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须按通知要求完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信息采集与确认,具体流程如下:

  1. “同力平台”注册、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2.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住培合格证书或《在培学员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并亲笔签署诚信承诺);
  3. 扫码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4. 信息(图像)采集(须本人亲自到场);
  5. 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拟定于2026年9月上旬、中旬在乌鲁木齐市住培基地及部分地州住培基地进行,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入学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与确认的申请人将获得我校2026级同等学力申硕资格,于2026年9月入学后开展后续培养与学位申请。

六、证书授予与学位申请

学员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1. 完成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
  2. 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 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符合《新疆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授予条件。

通过学位授予审核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重要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全国统考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如无法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须提前登录学信网申请《学位认证报告》,该认证耗时较长,请提前准备;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3. 申请人须在入学后6年内完成所有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学位申请失效,学费不予退还;
  4. 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5.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6. 其他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