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现将招生对象、时间安排、报名方式、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面向已获学士学位并有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以及符合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医师。申请人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学术学位申请条件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2018年7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 报考专业应与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 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不受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的限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时间安排

事项 时间
网上申请 8月12日—8月30日(往年已经申请过者无需再次填报)
现场确认 初定9月初,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以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 每年3月,国家统一安排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 每年5月,按国家要求参加
课程水平认定与学位论文 自现场确认之日起5年内通过统考和课程水平认定,7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总学习年限为3至7年。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30日。往年已经申请过的人员无需再次填报。

网上申请需完成:注册登录账号、上传电子照片(务必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7。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初定于9月初,具体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现场确认流程如下:

  1. 审查报名资格;
  2. 采集指纹、图像;
  3. 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打印);
  4. 审核申请人材料。

学科选择说明

  • 学科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允许按一级学科申请(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按照二级学科申请)。
  • 学科专业及领域自报名起不允许修改。

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需核验原件,并留存1份复印件备案。材料清单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页);
  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华北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4. 导师推荐书1份(附件4,通过国家统考,进入论文阶段时提交);
  5. 专家推荐书1份(附件6,通过国家统考,进入论文阶段时提交);
  6.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印在一张A4纸上);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附件5);
  7.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附件5)。

提交范围:学术学位申请人员提交第1—5项;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员提交第1—7项。

流程与注意事项

学习年限与课程水平认定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为3至7年。
  • 申请人自现场确认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 通过国家统考全部科目后,当年9月进入论文阶段;申请人须在7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 进入论文阶段后,根据导师、学科及归属学院安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取得至少1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可以是本专业省级及以上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论文(由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资讯可查,同等学力人员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华北理工大学),也可以是专著或其他研究成果(主要完成者)。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与全日制相同。每年3月左右发布当年答辩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

  • 报名时间:每年3月,按国家要求自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 考试时间:每年5月。
  • 成绩公布: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
  • 考试大纲以国家系统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最新公布为准。

学费标准与缴纳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同等学力申硕费用总计45000元,分两次缴纳:

  • 首次15000元,在课程水平认定时缴纳;
  • 其余30000元,在进入论文阶段时缴纳。

申请人因故中止学习,或自现场确认之日起5年内未通过全国统考和学校课程水平认定,或7年内未获得硕士学位,可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其他注意事项

  • 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 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 申请医学专业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能获得硕士专业学位。
  • 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及课程水平认定等事宜,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附件清单

  • 附件1:学科门类及专业对照表
  • 附件2:导师
  • 附件3:同等学力报名登记表
  • 附件4:导师推荐书
  • 附件5: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
  • 附件6:专家推荐书
  • 附件7: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操作流程
  • 附件8:常见问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