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药大学(原新乡医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25年更名为河南医药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河南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面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条件

硕士学术学位申请条件

  1. 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为2023年7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 申请学位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1. 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卫生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时间安排

  •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6月15日—7月10日(每日8:00—22:00),信息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0日22时。
  • 报名信息审核时间: 7月11日—7月20日。
  • 入学学业水平测试时间: 视学校总体安排,具体时间将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
  • 全国统一考试: 原则上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具体安排以当年上级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流程

申请人须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stuxxmu.molstone.cn)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材料原件需分别扫描,按系统要求上传。

不同专业在系统中显示的管理学院信息可能不同,如心理学显示为心理学院,部分临床医学专业暂显示为研究生学院,后期将依据申报二级学科及人数再行分配至不同临床学院管理。

资格审查

初审阶段审核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将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申报专业必须为招生简章显示专业,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外地申请人员需注意,学习期间需多次到校参与科研能力、实践能力训练及阶段考核汇报,请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慎重申请。

入学学业水平测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需参加入学学业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英语水平。考试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研究生学院官网后续通知为准。

录取及确认

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次学费缴纳,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缴费完成后,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确认,并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入册。具体现场确认时间拟于录取信息公布时发布。

所需材料

硕士学术学位申请材料

  1. 《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 本科毕业证
  4. 本科学位证
  5. 近6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 近6个月内《学位认证报告》
  7. 政审表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

  1. 《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 本科毕业证
  4. 本科学位证
  5. 近6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 近6个月内《学位认证报告》
  7. 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者须提交承诺书)
  8.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
  9. 政审表

流程与注意事项

培养流程

申请人完成现场信息采集确认入册后,应按照培养要求,完成并通过学校课程学习认定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申请阶段。

学校课程水平认定: 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学习结束后,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成绩合格(≥70分)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本专业课程学分者,可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原则上要求自通过录取资格审查起两年内完成校内课程学习)。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并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安排可关注中国教育网(https://www.neea.edu.cn)及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考试报名前必须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入册。

临床专业能力: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培训,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专业能力考核。

学位授予工作

  1.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与导师双向互选,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及硕士学位论文撰写。
  2. 学位论文答辩须按学校具体要求完成,自开题起至答辩时间不低于1年。
  3.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答辩前必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 申请人应在答辩前按规定发表一定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学院官网学位工作栏目。
  5. 完成论文、发表学术成果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相应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培养年限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自第一次缴费起五年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考试,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2026年录取缴费人员可参加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国家统考,共计4次。逾期或不合格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学费缴纳

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分两次缴纳,每次8000元/生

  • 第一阶段缴费(课程学习阶段):录取后缴纳,缴纳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 第二阶段缴费(硕士学位申请阶段):通过学校课程学习认定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缴纳,缴纳后进入导师申请及学位授予申请阶段。

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学习、无法继续学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者,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学费由申请人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学校财务账户,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学费。

其他注意事项

  1. 凡在河南医药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 学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期间不具有研究生学籍,不安排住宿;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只颁发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学历证明材料。
  4. 课程学习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及全国统考报名费;来校学习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 所有通知(包括初审结果、录取结果、缴费安排、现场确认等)均以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发布为准。
  6.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收费性质的全国统考辅导培训。
  7. 申请人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已缴学费不予退还,后果由本人承担。
  8. 本简章解释权属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下载

  1.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pdf
  2.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pdf
  3. 附件3: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
  4. 附件4:河南医药大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docx
  5. 附件5: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