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延安大学(学校代码:10719)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具有光荣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红色底蕴。学校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于2024年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构建起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临床医学、教育、工程、工商管理等领域。现有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2439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85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1587人。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报考条件
基本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以参加全国统考报名时满3年为准);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核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具备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不受本项目第(二)条和第(三)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提供证明)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领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招生学科
延安大学202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学科详见《延安大学202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与报名申请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3月1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按照“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
现场确认
-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 (3)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样表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 时间与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3月1日工作日期间。申请人须按学校通知参加现场确认,完成身份核验、现场照相;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核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习年限
申请人从平台注册到获得学位全程不得超过6年。
学费缴纳
申请人须缴纳的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费用和申请硕士学位费用。课程学习费用为18000元/人,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10000元/人。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中包含论文答辩费。
申请人须按期缴纳课程学习费用以完成入学注册,并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所缴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确因特殊原因退学者,将按以下标准执行:第一学期内申请,退返已缴学费的90%;第二学期内申请,退返70%;自第三学期起,费用概不退还。此外,退学者自退学之日起3年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申硕。
上课方式与培养安排
课程教学
二级招生单位按照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教学,课程教学按照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执行。课程教学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保证课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全国统考与论文撰写
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相关工作通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考试大纲以当年国家的通知文件为准。考试通过后转入论文撰写环节,论文撰写阶段由二级招生单位为申请人配备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论文撰写。
证书与授予
硕士学位授予
研究生导师做好学位论文指导,严格把控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全过程质量,及时掌握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论文开题到预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并及时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创新成果要求按照二级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列入学校论文重点抽检对象,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执行。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申请人延安大学硕士学位,并向教育部报送学位授予信息。
结业证书
如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完成学位申请,经本人申请、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和学校审批后,颁发结业证书。
注意事项
-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 学校授权各二级招生单位为主体,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共同开展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
- 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 申请人在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