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与院校简介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7年来,学校实施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完善。设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药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护理、生物与医药5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46个二级学科和领域。2025年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7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
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2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口腔专科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均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充分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附属中心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以创伤外科、手足踝外科、急诊急救、呼吸与危重症为特色,为辽宁省综合类区域医疗中心,拥有编制床位1530张,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14个、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22个,手外科是东北领先、国内先进、国际水平的学科,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附属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以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脑血管科、周围血管外科为特色,现有皇姑、和平、沈河三个院区,编制床位1325张,拥有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3个、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10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个、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附属口腔医院是沈阳市唯一一所市级口腔专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沈阳医学院2026年计划招收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
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包括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具体如下。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 学科及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 100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100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 100102 | 免疫学 |
| 100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 100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0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04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 1004Z1 | 医养健康管理学 |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 学科及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1 | 内科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2 | 儿科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4 | 神经病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7 | 急诊医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8 | 重症医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09 | 全科医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11 | 外科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13 | 骨科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15 | 妇产科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18 | 麻醉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 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105124 | 超声医学 |
报考条件
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
学术型学位报考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以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 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学业。
- 应试外语为英语。
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 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 应试外语为英语。
学制学费
本项目按课程考核阶段和学位申请及授予阶段分阶段培养。学员按阶段缴纳学费:
- 课程考核阶段(第一阶段):15,000元/人;
- 学位申请及授予阶段(第二阶段):15,000元/人。
在线课程学习费由学堂在线另行收取。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三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共三次统考机会,即从2027年开始算第一次,以此类推),方可进入第二阶段。
上课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按照《沈阳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执行,由研究生院进行安排。学校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模式。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可自主选择到沈阳医学院线下上课或选择线上学习课程,完成规定的学分,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与认定的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学分互认,学生自愿自费、自由选择到校线下学习或者线上学习。到沈阳医学院线下上课以当年课程安排为准,需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每次课程签到,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视为本门课程不合格。
报名流程
报名资料线上审核
申请人须将下列报名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26二批同等学力+姓名”命名,按要求提交。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反馈初步审核结果。如审核不合格,请按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若该专业已报满,本年度将不再招生,具体截止时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 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
-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
- 半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 《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或《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 《沈阳医学院2026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入学知情同意书》(附件4)。
-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附件3)。
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位证书信息的申请人必须申请获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申请时间约18个工作日。
查询公示结果并完成缴费
最终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人,需完成第一阶段学费缴纳。缴费时间和缴费流程将在学校后续通知中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申请人在完成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后,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进入系统后,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资格审核及个人信息现场采集
完成缴费的申请人,等待现场资格审核和个人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后续通知中明确,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前往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报名流程中提及的所有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原件现场备查。
证书与授予
申请人须完成全部课程考核并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后,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导师,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依照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申请人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对通过课程考核、全国统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另需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相关附件
- 附件1: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 附件2: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 附件3:专硕规培证明模板
- 附件4:沈阳医学院2026年第三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入学知情同意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