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
山东医药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授权单位。现公布2026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批次)招生简章。申请人须符合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应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等流程。
报考条件
通用要求
申请人须有个人有代表性的在国家正式期刊上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学术论文要求为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具备ISSN和CN刊号,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可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学术学位报考条件
- 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基础、临床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11月30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 报考专业与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 专业目录见附件1《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 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或专业相对应。
- 专业目录见附件2《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学制学费与申请年限管理
学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按学校财务处要求扫码缴费。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每生24000元标准收取学费。该学费分两次交纳:
- 首次12000元,于申请人入学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并同力信息平台采集信息后交纳;
- 剩余12000元,在后期通过国家组织规定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英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后、进入论文阶段导师双选前交纳。
入学后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或自现场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后5年内未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可以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自现场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后7年内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可以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学习与申请年限
- 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原则上须在1年内通过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其间需脱产来校学习。
- 申请人自现场国家系统采集信息确认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规定的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7年内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上课方式
- 课程学习期间需脱产来校学习,一般为两学期,隔周周六、周日上课;特殊情况教学培养模式另行通知。
- 现场确认分别在烟台校区、滨州校区进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报名手续。
- 在烟台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烟台校区;在滨州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滨州校区。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6年11月20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及要求初次注册成功后,完善信息。重点强调:务必按照系统要求严格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
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山东医药大学”;在“申请学位类型”中选择“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选择“专业学位”者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目前正在规培且有规培单位出具的正在规培证明。严格按附件1及附件2中专业进一步选择“申请学位学科门类”“申请学位学科名称”“是否按一级学科申请”“申请学位专业”,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方为报名成功。相关步骤参阅国家同力信息平台报名操作指南(附件3)。
要求:
- 学科专业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允许按一级学科申请;
- 国家同力信息平台申请学位学科及专业自报名起不允许修改。
现场确认
现场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分别在烟台校区(2026年11月24日)、滨州校区(2026年11月26日)两地进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报名手续。在烟台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烟台校区;在滨州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滨州校区。
烟台校区
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24日(上午8:30—10:30)持资格审查材料现场到山东医药大学烟台校区指定地点办理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及信息采集等手续。现场通过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后,按学校指定方式完成入学对接。2026年11月24日下午2:30召开线上入学教育会议,务必准时参加;未参加入学教育会议而影响个人培养的,责任自负。
滨州校区
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26日(上午8:30—10:30)持资格审查材料现场到山东医药大学滨州校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及信息采集等手续。现场通过同力信息平台确认后,按学校指定方式完成入学对接。2026年11月26日下午2:00召开线上入学教育会议,务必准时参加;未参加入学教育会议而影响个人培养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材料
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二批次)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4)。申请人须保证个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一切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现场确认时以下材料按顺序一式一份提交,现场审查原件,学校层面留复印件备案。
学术学位
-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备注:根据国家规定,学位认证一般在申请被受理后的18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合理安排;专业学位与此要求及规定相同。
- 工作单位盖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同意书》1份(附件5)。
- 见刊后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学术论文内容页扫描后打印件,及该学术论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官网查询后证明界面打印件。
- 缴费发票电子版打印件1份(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学校财务处要求现场扫码缴费并打印发票后提交)。
专业学位
-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
- 工作单位盖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同意书》1份(附件5)。
-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专业学位,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及规培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附件6《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 见刊后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学术论文内容页扫描后打印件,及该学术论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官网查询后证明界面打印件。
- 交费发票电子版打印件1份(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财务处要求现场扫码缴费并打印发票后提交)。
特别说明
上述所需材料原件(申报学术学位1—5项;申报专业学位1—7项)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完整并清晰可见,按照如上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学术类型(学硕/专硕)+专业+身份证号+号”命名,同时与附件4《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二批次)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并于2026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参与入学资格初审,提交主题为“姓名+号”。
备注: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上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不再受理同等学力报名。
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一般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如下,特殊情况按国家统一通知要求进行:
- 报名时间:每年3月份国家统一安排,申请人按国家要求自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 考试时间:每年5月份,申请人按国家要求自行参加考试。
- 考试成绩公布: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
- 相关考试大纲以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
证书与授予
论文阶段与导师双选
一般在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当年9月份左右进入论文阶段。按程序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后期根据导师、学科及归属学院进一步安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学位论文与答辩要求
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要在本专业国家正式期刊上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具备ISSN和CN刊号,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可查,同等学力人员为第一位作者,单位署名山东医药大学)、专著或其他研究成果(主要完成者)。学术学位需发论著,专业学位可发综述。论文见刊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录用证明无效。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对于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最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及被SCI或SSCI收录的论文给予同等学力人员一定的奖励;若同等学力人员为本校教职医护员工,已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获得奖励者不予重复奖励。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其论文质量、论文格式、重复率等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完全相同。按每年1月份左右下发的当年答辩通知要求,符合条件者提交硕士学位答辩申请,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前学院层面学位论文初审、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初次查重)、学位论文匿名外审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后专家复审、学位论文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二次查重)等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医药大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特别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报名专业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能获得硕士专业学位。
其他说明
- 本简章自发布后,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 与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可参考“山东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附件7)。
- 关注山东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参考
- 附件1: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 附件2: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 附件3:国家同力信息平台报名操作指南
- 附件4:山东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第二批次)报名信息登记表
- 附件5:山东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书
- 附件6: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 附件7:山东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
山东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