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2015]10号)文件精神,推动在职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住培人员)继续教育并获得更高层次学位。我校接受在职工作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住培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现将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报考条件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1. 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学士学位(2013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 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 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 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 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学科相对应。

招生专业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2016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接受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2016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硕士学位学习之日起六年内(2016年9月—2021年6月)通过所有培养考核要求,逾期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培养环节与上课方式

课程学习

以入学当年执行的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同力统考全称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最后一周周末。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住培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学位论文

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详见论文工作部分。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2016年6月15日—8月20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线下载:

  1. 《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申请学术学位专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贴1寸彩照);
  2. 《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申请专业学位专用,附件4,A4纸打印,贴1寸彩照)。

填写后以姓名为标题按要求提交。

网上注册(2016年6月16日—8月25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按回复的《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须知》进行网上注册,详细步骤及要求见须知。

现场确认(2016年9月3日)

完成网上报名及注册的学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 《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
  2.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出具的正在规培的证明(格式见附件5),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仅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需要);
  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4. 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张);
  5.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
  6. 2寸彩照(2张,必须与网上注册提交的电子照片完全一致,背面圆珠笔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现场确认流程:

  1. 确认网上报名及注册;
  2. 审核材料;
  3. 缴纳报名费;
  4. 采集图像及指纹;
  5. 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报到入学

完成以上流程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具体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后正式入学。

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以入学当年施行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必修课

  1. 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硕士英语—学术综合、硕士专业英语等;
  2. 专业基础课:以一级学科区分,各学科两门以上。

学员必须脱产跟随本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一起听课、考试,成绩合格(70分)并获得本门课程学分。

选修课

在当年开课的选修课中选择3-5门,修满6学分。

学员必须随堂听课、考试,成绩合格(60分)并获得本门课程学分。

论文工作与证书授予

学位论文开题

条件: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

时间:学员通过全部考试的一年内。

导师:学员需自行选择所申请专业的我校在岗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导师应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熟悉;导师同意指导后,由学员填写《导师审批表》,在开题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带教资质(导师可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程序:缴清开题费用、完成导师申批、提交开题申请表及开题报告,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开题。

要求: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学员申请导师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后,可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收费标准

以入学当年湖南省物价局及大学执行的研究生收费文件为准,包括:

  1. 第一学年课程学习费用(入学时缴纳);
  2.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程费用(同力统考通过后缴纳);
  3. 申请硕士学位评审答辩费(递交答辩申请前缴纳);
  4. 教材及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另行收取。

注意事项

同力学员食宿不做统一安排。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