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2015]10号)文件精神,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受在职工作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住培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现将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1. 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学士学位(2014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 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 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 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 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招生专业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接受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详见《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学制与培养要求

(一)学习年限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硕士学位学习之日起六年内(2017年9月—2022年6月)通过所有培养考核要求,逾期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二)培养环节

  1. 课程学习:以入学当年执行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2. 同力统考:全称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
    •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住培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3. 学位论文: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要求见论文工作部分。

四、上课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上课方式

课程学习以入学当年施行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必修课学员必须脱产跟随本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一起听课、考试;选修课学员必须随堂听课、考试。

(二)必修课

  1. 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硕士英语—学术综合、硕士专业英语等。
  2. 专业基础课:以一级学科区分,各学科两门以上。

学员必须脱产跟随本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一起听课、考试,成绩合格(70分)方可获得本门课程学分。

(三)选修课

在当年开课的选修课中选择3—5门,修满6学分。学员必须随堂听课、考试,成绩合格(60分)方可获得本门课程学分。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2017年6月15日—8月18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线下载:

  1. 《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申请学术学位专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贴1寸彩照);
  2. 《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申请专业学位专用,附件4,A4纸打印,贴1寸彩照)。

填写后以姓名为标题,按指定方式发送报名材料。

(二)网上注册(2017年6月16日—8月25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按报名须知要求,在规定平台进行网上注册,详细步骤及要求见须知。

(三)现场确认(2017年9月9日)

完成网上报名及注册的学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 《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3. 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张);
  4.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
  5. 2寸彩照(2张,必须与网上注册提交的电子照片完全一致,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现场确认流程:

  1. 确认网上报名及注册;
  2. 审核材料;
  3. 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
  4. 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六、报到入学与收费标准

(一)报到入学

完成以上流程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具体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后正式入学。

(二)收费标准

以申请当年湖南省物价局及大学执行的研究生收费文件为准,包括:

  1. 第一学年课程学习费用;
  2.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程费用;
  3. 申请硕士学位评审答辩费;
  4. 教材及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另行收取。

七、论文工作与证书授予

(一)学位论文开题

  1. 条件:学员必须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
  2. 时间:学员通过全部考试的一年内。
  3. 导师:学员需自行选择所申请专业的学校在岗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导师应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熟悉。导师同意指导后,由学员填写《导师审批表》,在开题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带教资质(导师可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4. 程序:缴清本阶段学习费用、完成导师审批、提交开题申请表及开题报告,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开题。
  5. 要求: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当年申请导师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二)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后,可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八、注意事项

同力学员食宿不做统一安排。

九、相关附件

  1. 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2. 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3. 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
  4. 湖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