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该项目面向工作繁忙、难以脱产学习但在工作中已取得一定成绩的在职人员,帮助其利用业余时间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硕士学位。以下内容依据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及江苏大学相关实施细则整理。
招生学科专业
学术学位
| 单位代码 | 招生单位 | 招生专业 |
|---|---|---|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
| 002 |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 生态学、农业工程 |
| 0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 |
| 004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交通运输工程 |
| 005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 006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 007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 |
| 008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09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010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生物学 |
| 011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
| 012 | 财经学院 | 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学)、会计学 |
| 013 |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 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14 | 理学院 | 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
| 015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力学、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016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17 | 医学院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
| 018 | 药学院 | 药学、中药学 |
| 020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2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 023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 025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 |
专业学位
| 单位代码 | 招生单位 | 招生专业 |
|---|---|---|
| 017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报考条件
申请学术学位硕士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7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 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材料已提交江苏大学,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学制学费
学习与论文时限
-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须在六年内完成江苏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专业全部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
- 六年内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部分学科专业还须参加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并应在通过全部考试、考核后的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 六年内未完成规定课程、未修满学分或未通过国家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费标准
-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3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住宿费及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
- 分三次缴纳: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成功后缴纳10000元课程学习费;第二阶段论文工作及送审环节缴纳10000元;第三阶段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上课方式
学习形式
- 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学习方式,无需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习和考核。
- 学校为申请人配备1—2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课程学习、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
课程学习与考核要求
- 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应专业全部课程。
- 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部分学科专业须参加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者,还须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六年内未取得者,本次申请无效。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提交申请。
现场确认
-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
- 现场确认时间为每年3月1日—3月30日和9月1日—9月30日,每周五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现场确认前须按学校学位办安排完成相关准备。
现场确认材料
- 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者);
- 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写明“办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手续”,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证书与授予
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及相关专业综合水平统考,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后,由江苏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是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认定。